2012年2012在职研究生报考考可不可以在学籍所在...

关于2012年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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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关于2012年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及集中受理在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安排,我校近期将通过教育部开通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cn)开展学年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同时对我校在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进行集中统一受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查询时间
所有在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可于日后登陆学信网查询本人学籍信息
二、受理时间
各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信息情况于日至日到研究生院通过平台统一处理
三、具体内容
1、学籍信息内容:
学籍信息是指我校在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学籍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学籍信息变更条件:
学籍信息变更包括更正和更改两种情况,其中更正是指因研究生报名及录取时录入错误或姓名中有生僻字显示为“?”而导致信息不符。更改是指研究生录取后,经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批准依法变更身份信息而导致信息不符。
3、所需提交申请与证明材料:
⑴《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详见附件)
⑵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正、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⑶户口本首页与变更人所在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现役军人应出具所在部队政治部、处证明)
⑷公安部门居民主项信息更改审批表复印件(如公安部门不予出具审批表,可用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证明代替,说明更改前后系同一人,A4纸)
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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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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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日前圆满结束。全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12800余人,比去年增加6%,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人数8839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人数4021人,均创历史新高。
为吸引全国优质生源,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中心)积极进行招生宣传,派工作人员到江苏、河南、广东等省份参加招生咨询会,通过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络媒体录制&我是研究生导师&等视频,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在线咨询,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关数据显示,由于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实行管理类联考,致使今年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比去年减少5%,管理类联考考生增加66%;推免生285名,比去年增加6%;应届生7670名,占60%,往届生5190名,占40%;位列报考人数前5名的学院(中心)是: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教育中心)2123人、金融学院1838人、法学院1721人、MBA学院1565人、工商管理学院1442人;位列报考人数前5名的专业是:工商管理硕士1565人、会计学861人、会计硕士786人、金融学649人、法律硕士(非法学)575人。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按照&以增量促存量&的原则,调整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将2011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的5%调整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要求学籍学历不匹配的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8日举行。日后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考试要求,认真做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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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微博2012年研究生考试报考录取问题答疑[2]
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4、关于录取的事项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学籍卡可以补办,但过程很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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