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到黄泥河是酸性的吗?

七月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环境资讯:
1、经济日报——严格程度高于欧盟最严火电厂排放标准如何落地
2、中国证券报——节能减排出重拳钢铁业加快推进环保治理
3、新华网——专家:钢铁企业要做好面临更大节能减排挑战的准备
(记者华晔迪)
4、京华时报——农业部称今年或发生中强度厄尔尼诺现象
5、环球网——研究报告指南极“皇帝企鹅”因冰层融解濒危
地方信息:
6、新京报——北京研究城市风道吹雾霾专家质疑称效果有限
(记者邓琦)
7、中国新闻网——官员:北京的自然禀赋就是水资源严重短缺
8、北京晨报——中石油4年来已爆炸6次大连爆炸5责任人被抓
(记者闫平蔡拥军)
9、浙江在线——上虞开出浙江环境污染最高罚单企业偷排被罚2000万
(浙江在线记者施宇翔)
10、中国新闻网——福建一年来移送环境刑事罪案超过前10年总和
(曾咏发记者陈强)
11、中国环境报——河北公布十起环境污染案
12、海南特区报——海口一糖厂千公斤糖蜜泄漏流入南渡江污染已控制
(记者苏钟)
13、新华网——浙江新一轮降雨极易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
(记者屈凌燕)
环境曝光:
14、中国经济网——河南:佰利联固体废物埋山谷存重金属渗入地下水隐患
15、福州新闻网——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臭水沟 2家电镀厂负责人被判刑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通讯员 曾咏发)
16、中国新闻网——云南澜沧江出现大量死鱼官方否认事关污染(图)
17、长江日报——长江流域宗关取水点再遭水生植物全覆盖(图)
(记者刘智宇见习记者汪洋)
深度报道:
18、经济参考报——垃圾焚烧频遭“邻避”困境引发群众情绪化集体反对
(记者李静)
19、南方日报——垃圾焚烧最严新标今起分批实施(图)
(南方日报记者谢庆裕通讯员苏杰统筹卢轶)
20、南方都市报——深圳"最美海岸线"8大能源项目扎堆引发生态担忧
环境评论:
21、中国环境报——治水也要讲科学
(作者:李松梧)
22、中国环境报——板子轻了不好用吗?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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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日报——严格程度高于欧盟最严火电厂排放标准如何落地
  新建燃煤锅炉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极限值对比
  单位:毫克/立方米
  7月1日起,我国2012年之前建成的火电厂开始执行新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份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的火电厂排放标准,与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经济体现行标准不相上下,将大大降低我国火电厂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
   为实现达标排放,两年多来,国内各家火电企业不断加快燃煤机组脱硫、脱硝以及除尘领域的减排进程。然而,仍然有不少企业步履迟缓。6月12日,环保部开 出的有史以来最大的4亿罚单,正是针对火电企业在减排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推动最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地”,将是下一步面临的严峻任务,我们应 从何着手?
  严格程度高于欧盟
  火电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头。据统计,2012年,我国火电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约占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2%、40%。同时,火电行业还排放了烟尘151万吨,约占工业排放量的20%至30%。治理雾霾,提高火电行业排放标准势在必行。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是雾霾的重要污染源,排放标准的松紧直接影响着空气质量。今起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比2004年执行的我国第一个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都显著收紧。
  以二氧化硫为例。新标准中,现有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是每立方米200毫克,新建锅炉为100毫克。而2004年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400毫克。
   与国外环境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严格程度也毫不逊色。仍然以二氧化硫为例,我国新建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限值每立方米100毫克。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编制说明》中指出,欧盟2001/80/EC指令要求新建大型燃烧装置的排放浓度必须小于每立方米200毫克,美国2005年规定的新源排放限值折 合每立方米184毫克。由此可见,我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比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现行标准都更严格。
  不仅如此,新标准还规定现有的火电企业燃煤锅炉必须达到“烟尘排放低于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1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此外,还将强制性污染物排放指标从3个增加到4个,特别新增了汞的限排标准。
  别小看了这些改变。实施新标准后,到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1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可减少580万吨。此外,实施新标准对电力行业颗粒物和汞等污染物也有明显的减排效果。
  “火电企业要积极承担环境责任。现在火电厂执行的环保排放标准很严格,高于或相当于欧盟和美国排放标准,未来还应该执行更高、更严格的环保标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说。
  标准“落地”难在哪
  最严格的环境标准只有得到最严格的执行,才能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但是要让最严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照进现实”,并不容易。
  6月12日,环保部开出有史以来最大的4亿罚单,正是剑指火电企业的脱硫脱硝问题。罚单指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问题。
   以上并非个案。自从“大气十条”发布以来,环保部已对多家企业脱硫设施等环保装备运行不良问题作出处罚。重压之下,脱硫设施为何仍不能稳定运行?有关专 家指出,从企业角度看,既有技术、工程、管理、运行费用等客观问题,也有责任意识淡漠等主观因素;从监管部门角度看,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方面的能力、水 平、效率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对此,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冯银厂深有感触。“现阶段企业偷排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他说,实际上,除污设备的购置、运行与维护所需的资金、人力和时间所构成的成本,远高于企业违规排污后被罚款的代价。
   巨大的成本投入的确不容小觑。《〈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曾对新标准实施后的脱硫经济效益有过预测:到2015年,将有1.31亿千 瓦的新建火电机组需要安装烟气脱硫装置,若都以安装高效湿法石灰石—石膏法,新机组安装脱硫装置投资为130元/千瓦计,约需170亿元。以机组年运行 5000小时,每度电脱硫运行费用为0.015元计,到2015年新建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装置运行费用为98亿元/年,到2020年新建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装 置运行费用为286亿元/年。此外,部分现有机组也需要经费进行烟气脱硫改造。
  “加上企业污染取证难度大,权衡之下,一些企业也就不惜铤而走险了。”冯银厂坦言。
  在冯银厂看来,严格环境标准要“落地”,必须先让广大企业树立起环境优先的绿色经营理念。“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从阳光、土壤、水等物质中获取生存资源。企业生产既然享用了公共资源,而排污可能对其造成污染,就理应尽到自己的责任。”
  冯银厂建议,其次要加大环保处罚力度,对偷排企业形成足够的震慑力。这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取证能力,并赋予他们更大的权力。
   问题不能回避,但客观地说,近年来我国电力企业的脱硫工作也确实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电厂现役机组中带脱硫设施的比例只有 12%,现在已经达到91.6%。正是通过火电行业等诸多行业在节能减排上的共同努力,“十二五”前三年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下降9.9%。
  开拓环保产业新空间
  严格的环境标准“倒逼”火电企业加大在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的投入,这也推动了脱硫脱硝等环保产业进入发展的“黄金期”,特别是脱硝市场呈现了爆发式的增长。
   相比较饱和的脱硫市场,脱硝市场的前景更为广阔。《“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 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而中电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投运的脱硝机组只占到现役机组容量的50%。对此,有专家预计,今明两年国 内火电脱硝市场将有千亿元的空间。
  尽管市场很诱人,但环保企业想从中分得一杯羹并不容易。“执行如此严格的标准,对火电厂来说资金压力 很大。”这是不少火电企业一致反映的问题。对环保企业而言,要抓住商机就必须实现治理效果和成本之间的“最佳结合”。“当前,市场需要的是减排效果好、成 本可承受的环保设备。”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正军说。
  今年上半年,永清环保在脱硝、脱硫领域已累计获 得数亿元订单。五六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接连中标中国国电集团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脱硝工程,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1号、2号、3号机组脱 硫、脱硝改造工程等多个项目,合计获得项目合同金额2.21亿元。飘红的业绩正是建立在企业20余项专利技术集群的基础上。
  对环保企业而言,要在大气治理市场上赢得商机,必须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北京赫宸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健飞对此感受颇深:“在环境污染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的今天,污染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只有不断创新技术,才能啃下‘硬骨头’,避免陷入‘价格战’的恶性竞争。”
  赵健飞的公司也是凭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袋式除尘器技术,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减排效果,烟尘排放浓度仅为国家标准的1/6,而且比传统除尘技术每年可节约运营成本250万元,由此赢得了市场。
2、中国证券报——节能减排出重拳钢铁业加快推进环保治理
尽管景气度低迷,但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力度并未削减。在近期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举办的2014(第五届)中国钢 铁节能减排论坛上,多位与会者透露,目前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已开始研究钢铁、建材等行业的能效标准实施计划;未来还将加强钢 铁行业的环保约束管理。
  “目前我国工业能源消耗强度平均水平是世界的1.8倍,与发达国家相比在2到4倍之间。钢铁水泥等行业单位产品 能耗仍然高出发达国家10%-20%左右。”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国家强 制性能耗限制标准,并建立能源领跑制度。重点就是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运用,解决标准的动态滚动修订。
  “去年电石、铁合金行业已经发布了国家标准的实施计划,今年底开始监督检查。目前也在研究钢铁、建材行业的能效标准实施计划。”高东升表示。
   在总量增长的前提下,我国钢铁工业的节能减排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介绍,2013年重点统计的钢铁企业占全国总钢铁产量的比 例为80%,吨钢综合能耗较2010年下降2.2%,到今年4月份已经较2010年下降了2.4%。“十二五”前三年淘汰炼铁产能5000万吨,炼钢产能 4600万吨。
  不过,尽管吨钢能耗持续下降,但距离节能目标完成仍有滞后。据了解,截至2014年4月,钢铁行业仅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59%。
  当前,多部门已加大对钢铁违规产能的清理整顿力度。环保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副处长王晓密表示,“目前环保部对大气重污染、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行业保持高压态势,每月监管督查一次。目前仅京津冀地区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例已经有40多起,环保形势仍然严峻。”
  王晓密表示,化解过剩产能必须和大气污染防治挂钩。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整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将进入淘汰目录。
3、新华网——专家:钢铁企业要做好面临更大节能减排挑战的准备
(记者华晔迪)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华晔迪)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同时要求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在28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专家说,这些目标任务将通过各级政府分解,最终传递给每一个企业,企业面临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以及更严格能效标准多重考核,未来挑战更大。
“‘十二五’前三年节能减排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李新创引述数据说,GDP能耗和CO2排放累计下降9.03%、10.68%,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下降7.8%、7.1%、9.9%和2%。
这其中,作为节能减排重点控制行业的钢铁业,节能减排水平明显提升,吨钢SO2、吨钢烟粉尘、吨钢耗新水量、吨钢废水排放量均大幅下降,数据显示,2013年重点统计企业吨钢综合能耗较2010年下降2.2%;截至2014年4月,吨钢综合能耗较2010年下降2.4%。
尽管如此,要实现“十二五”约束性目标,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事实上,钢铁行业的数据显示,吨钢能耗虽持续下降,但节能目标完成任务仍有滞后,截至2014年4月,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进度为59%。
在李新创看来,下一步我国节能减排面临诸多挑战,比如能源需求压力依然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同时能源技术水平总体仍然落后。
此间专家透露,一批能效标准制修订完成或正在编制中,门槛更高,要求更为严格,钢铁企业将面临多重考核,未来挑战更大。国务院文件已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产能1500万吨,总数4万立方米的烧结机则要全部安装脱硫设施。
“这些是钢铁行业面临的硬战,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突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长富指出,有关企业不能再等待观望,一定要把节能减排的任务完成好,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答卷。
李新创则提醒说,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紧迫性越来越强,约束性也将越来越强,治理措施也将从单纯政治、政策层面转向更多依靠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并且与经济、能源、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发展更加紧密的结合。
“全国统一碳市场正在筹划中,每个企业将获得一定配额,排放额度不够的要从市场上去购买,碳排放将切实影响每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李新创表示,无论是国际、国内层面,都已经给企业发出长期的政策信号,企业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
张长富表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钢铁企业要持之以恒,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技术、管理、研发的投入,要果断决策,采用先进适用、成熟有效的技术装备,攻克节能减排的瓶颈和难点。
4、京华时报——农业部称今年或发生中强度厄尔尼诺现象
据新华社电 农业部6月30日发文称,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可能发生中等以上强度厄尔尼诺现象,秋季南方可能出现低温阴雨,北方可能出现秋旱,东北初霜冻时间可能提前。
  厄尔尼诺简单来说是一种气候现象,它是发生在热带太平洋上海温异常增暖的现象,大范围热带太平洋增暖,会造成全球气候的变化。
  根据国际上的统计,厄尔尼诺发生时,将造成玉米、春小麦、冬小麦、水稻等世界四大农作物减产2%左右。农业部表示,厄尔尼诺将不利于南方中晚稻和北方秋粮产量形成,抗灾夺丰收任务艰巨。
  不过专家指出,由于我国国土辽阔,各地气候类型不一样,风调雨顺的年份往往也有部分地区受灾,而即使是灾年也有部分地区增产丰收。对于厄尔尼诺的发生,我国应做到未雨绸缪、及时应对,不必惊慌。
  新闻背景
  年厄尔尼诺事件引发长江嫩江松花江特大洪水国家气候中心统计显示,1951年以来,全球共发生了3次强/极强厄尔尼诺事件,分别为年事件(极强),年事件(强)和年事件(极强)。
  年厄尔尼诺事件为历史最强的厄尔尼诺事件,发生在1997年4月至1998年5月,共持续14个月,海表温度的峰值出现在1997年12月,海表温度距平的最大值为2.5摄氏度。
  这次强厄尔尼诺至少造成2万人死亡,全球经济损失高达340多亿美元。事件的影响包括:南美多国暴雨洪水不断;东非多雨致洪,南非遭热浪袭击;中美洲严重高温干旱;中国长江流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引发特大洪水。
   1997年夏季,中国华北、西北和东北大部分出现了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为几十年罕见。1998年夏季,长江中下游及华南部分地区连续暴雨和特大暴雨, 长江发生全流域性特大洪水,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特大洪水,全国受灾面积达3亿多亩,绝收7900多万亩,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亿 元。 据新华社电
5、环球网——研究报告指南极“皇帝企鹅”因冰层融解濒危
  最新研究报告称,南极冰层因气候变化融解,将使皇帝企鹅数目到2100年时大减逾半。资料图片
  环球网综合报道 据香港《文汇报》7月1日报道,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愈加明显。最新研究指出,南极冰层因气候变化而融解,将使南极“皇帝企鹅”数目到2100年时将大减超过一半。科学家呼吁把皇帝企鹅列为“濒危动物”,以减低气候变化对它们造成的冲击。
   据报道,报告刊于《自然-气候变化》期刊。报告由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WHOI)、法国的生物学研究中心、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及另外两间专门研究环 境及大气的美国研究所共同发表。报告第一作者斯蒂芬妮博士称:“若海冰融化速度符合预测,那么到21世纪末,即使是罗斯海的最南部地区也将受影响。”
  目前南极洲已知皇帝企鹅聚居地有45个。报告指,这些地方全都受融冰威胁,企鹅数目在2050年前,虽然仍会增加约10%,但其后将大幅减少最少19%,其中2/3地方的企鹅数目更恐剧减逾半,当中西部的印度洋及东部一带情况最严峻。
   报告坦承,把皇帝企鹅列为濒危动物无助拯救它们,但认为此举将有助促成其他行动,最终可望减慢皇帝企鹅数目减少的速度及幅度。有关行动包括改变捕鱼模 式,减少捕鱼网误捕企鹅,并在罗斯海一带划出企鹅专属栖息地,因为该海位处南极最南端,是最后一处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方。
  据悉,皇帝企鹅,也称皇帝企鹅,是现存企鹅家族中个体最大的,一般身高在90厘米以上,最大可达到120厘米,体重可达50公斤,在南极以及周围岛屿都有分布。
6、新京报——北京研究城市风道吹雾霾专家质疑称效果有限
(记者邓琦)
今年2月21日,国家大剧院,环卫洒水车在进行喷雾作业,降低近地面粉尘,减轻雾霾影响。新京报资料图片 薛珺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针对雾霾,北京又有新动作。目前,国家和北京的气象部门正在研究北京的城市风道,正在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将有专门章节阐述城市通道内容,预计相关研究结果将于今年年底发布。
  北京首次系统性研究城市风道
  2014城市环境国际学术研讨会昨日在京举办。北京市环科院生态与城市环境研究所所长刘春兰介绍,针对社会关注的城市风道,目前国家和北京的气象部门正在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哪些地区是北京主导风向的通道、通道应该如何维持等。
  她表示,目前北京正在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将有专门的章节阐述城市通道内容,这也是北京首次系统性和全规模地进行相关研究,以前仅局地性和小范围研究,相关研究结果预计今年年底发布。
  据了解,城市风道又叫做城市通风廊道。在静稳无风、大气扩散条件差的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物容易堆积。因此,把郊外的风引进主城区,将霾等污染物吹走成为了备选除霾方式之一。
  刘春兰认为,总体而言,在北京主导风向上,应对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控制留出空间,这对污染物、城市内部热量和废弃物疏散等都有作用。
  多个城市拟建城市风道除霾
  从去年开始,全国部分城市“借风”吹霾的尝试进入公众视野。
  去年11月,有媒体报道,杭州将要建设巨大的城市风道,把郊外的风引进主城区,以便吹走城市上空的灰霾。随后,杭州市气象局相关人士表示,将先完成摸底工作。
  同样是去年,“火炉”武汉为了降温,一度在城市内外广泛布绿,建成六条生态绿色走廊。依靠这六条最窄二三公里、最宽十几公里的“风道”,以达到使武汉夏季最高温度平均下降1℃至2℃的目标。
  此外,上海、南京、株洲、贵阳、绍兴、福州等多个城市也纷纷传出类似声音,将进行城市风道规划,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手段之一。
  ■ 相关新闻
  PM2.5浓度2030年有望达标
  昨日,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潘涛在论坛上表示,北京正在编制《北京环境总体规划(2015年-2030年)》,该规划以2030年北京 空气质量达标(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为目标测算和研究相关的减排措施,他认为,如能有效落实相关措施,北京的PM2.5年均浓度有望在2030年达 标。
  按照新的国家空气质量标准,PM2.5年均值要在35微克/立方米才达标。而北京2013年PM2.5年均浓度为89.5微克/立方米。按照清洁空气行动五年计划要求,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将降至60微克/立方米。
  潘涛说,当前北京的污染物排放量仍远超环境容量,就2017年达到60微克/立方米这一目标,“我个人认为难度非常大”。
  他认为,目前北京的减排潜力在缩小,难度在加大。如果不能调整规划,疏解人口,减排的能力是相当有限的。而京津冀区域因其发展阶段不同,污染治理水平差异显著,协同治理污染的难度较大。
  北京市环保局昨日通报称,截至2013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累计削减 16.6%、15.9%、10.9%和10.3%,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分别减排13.4%、12.3%、8.7%和10.1%的目标,减排进度位居全 国前列。
  按照今年北京确定的减排目标,这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比去年削减5%、5%、2%和2%。
  ■ 追问
  通风除霾 效果几何?
  从雾霾成为热门词汇开始,除霾的招数开始百花齐放。从去年开始,在城市建立风道“借风”除霾屡被提起。
  去年底,中国气象局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2015年,全国各地气象部门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并开展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
  这意味着,明年人们或可通过“借风借雨”来驱除雾霾。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认为,北京通过“风道”来减缓雾霾,效果可能有限。
据他介绍,北京以前在规划时,没有把“风道”作为主要的考虑因素。北京作为北方城市,主要怕冬天的寒冷,所以规划选址时以防冷为主。他举例说,北京的四合院,大门是开在东南方向,背后是墙和房子,以保证冬暖夏凉。
  “目前北京城区已经发展到了五六环,现在把风道空出来也很困难。”杨保军认为,北京空气差主要因为周边的重工业和劣质煤影响,加上北京地形属于 小盆地,扩散条件不好。除了产业结构升级和清洁能源等,多种树,尽可能保留湿地和公园,增加新建设、开发地区的绿化率等,都可以减缓北京雾霾。
  另有气象专家认为,对于污染物的清除,从气象方面而言有两种方法,即刮风和下雨(雪)。针对刮风,每个城市都有盛行风向,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在盛行风通过的地方高楼林立,相反,应该控制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增强空气的流动性。
7、中国新闻网——官员:北京的自然禀赋就是水资源严重短缺
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孙国升说,调水实属“无奈之举”。面对人口膨胀、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水荒,已成为北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近10年来,北京以年均21亿立方米的水资源,维持着36亿立方米的用水需求,人均水资源仅100立方米左右。巨大的用水缺口迫使北京多年来严重超采地下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却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
   与此同时,天津、河北等人口密集地区长期以来也饱受水危机困扰。北方的黄淮海流域人均水资源仅为全国人均的1/5。为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状况, 南水北调工程于2002年开建。中线工程南起汉江丹江口水库,经河南、河北,自流至北京,总干渠1276公里。一期工程主要向京津冀豫供水,重点解决北 京、天津、石家庄等沿线20多座大中城市的缺水问题,年均调水95亿立方米。按规划,中线通水后,一期每年将有10.5亿立方米的水送至北京。
  南水北调来水将为北京20座自来水厂提供水源,供给除延庆外的15个区县,来水占城市生活、工业新水比例将达50%以上,成为北京的主力水源。届时,北京主要水厂将实现密云水库与南水北调来水的“双水源”供水。
8、北京晨报——中石油4年来已爆炸6次大连爆炸5责任人被抓
(记者闫平蔡拥军)
  据新华社电(记者 闫平 蔡拥军)记者从大连市政府应急办获悉,中石油新大一线管道漏油事故肇事单位5名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排查确认无危险地带的群众已陆续返回家中。
   6月30日18时58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环保、安监等部 门组织专业车辆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疏散周边居民,组织市政部门对流经区域所有暗渠、涵洞、雨污水井进行全面排查,查清灾害范围。
   经查,溢出原油流入市政雨、污水管网,未对自来水管网等形成污染。环保部门设置多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环境监测表明,VOC(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超标 0.79倍,其他指标均正常。目前,环保、消防、规划等部门正继续监测、处置溢油情况,中石油管道公司正在组织人员对事故溢油进行清理回收。
  大连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
  图为7月1日,工人在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道泄漏事故现场处置管道泄漏点。新华社发
  ■事故追问
  输油管缘何成“火药桶”?
   又是输油管道爆燃!6月30日晚7时,辽宁大连金州开发区一条石油管线发生爆裂并着火。据统计,这已是2010年以来中石油在大连所属企业发生的第6起 较大事故。2010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爆炸;2013年6月中石油大连石化发生爆炸火灾,同年11月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 近年来,输油管道安全事故频发。在全国多地开展输油输气管道安全检查的背景下,输油管缘何成了“火药桶”?
  一问:违规为何开工?
  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在大连金州新区铁山中路与城富街交叉路口处的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施工中,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钻漏。
  据悉,这一工程是大连德泰易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松岚路安停车场北侧建设LNG加气站,委托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大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穿越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施工必须经发改委、安监局联合审批后才可进行,而导致事故的这次施工未经审批。“输油管道位 于地下2米,按照要求,施工应从地下4米穿过。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中石油有关方面人士也表示,施工未经批准。安监部门 人士也表示,施工时确应有监护。
  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说:“这次的问题与青岛爆燃事故不同。据我了解,不是因为管道本身泄漏,因此严格意义上与管道本身维护、监控不到位造成的跑冒滴漏没有直接关联。具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评估。”
  二问:是否只查不改?
  针对舆论对油气管网“只查不改”的质疑,黄毅并不认同。黄毅说:“历史遗留问题太多、难点太多,解决起来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据黄毅介绍,安监总局在去年11月起开展的全国管道安全整治过程中发现大大小小的问题上万个。特别是带有行业性特点的安全生产隐患突出,例如,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存在违章占压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管道埋藏过浅、部分管道腐蚀等。
  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5月16日的通报称,我国陆上油气输送管线总长度约12万公里。截至3月底,全国共排查油气输送管线隐患2.9万余处,需要政府协调整改的隐患1万余处,其中重大隐患5072处,整改任务十分艰巨。
  三问:政府如何担责?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铁民说,城市管网是一个城市的血管和生命,但是政府目前在铺设、管理、信息备案等方面层层都有漏洞。统计了一下,现在有 近三十个政府部门在管理城市管线,何止是“九龙治水”!更可怕的是,这些管理部门互相间没有沟通、信息共享机制,并且管理方法“一届领导一套”。
  记者了解到,德国的城市地下管网一些已经有上百年历史,无论因为施工建设要开挖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向一个类似于“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处”的地方报备。专家建议,我国也应该向德国学习,建立统一的管理部门,但凡铺设管网必须备案,否则便要严厉处罚。
9、浙江在线——上虞开出浙江环境污染最高罚单企业偷排被罚2000万
(浙江在线记者施宇翔)
【摘要】 浙江绍兴上虞区法院今天宣判了一起环境污染案,被告单位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主犯严海兴、潘得峰等11人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成为浙江省目前为止被判处罚金数额最高的一起环境污染案。
今天,浙江绍兴上虞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环境污染案,被告单位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主犯严海兴、潘得峰等11人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
  据悉,这是浙江省目前为止被判处罚金数额最高的一起环境污染案。
  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称汇德隆公司)和绍兴腾达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称腾达公司)是上虞两家化工企业,业务不同但高层人员彼此熟悉。
  两家企业的高层合谋雇用他人,以极低的处理成本偷排废水。案发前,两家企业先后投入100多万元资金用于污水处理,每吨废水处理成本不到百元。而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处理废水,成本可达每吨27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汇德隆公司负责人严海兴和被告人潘华林(腾达公司土建主管)经事先商议,由潘华林安排作业人员,在腾达公司连接到污水厂的管道上架设暗管,以规避环保部门检测设备的监测。
  月间,为缓解汇德隆公司处理精馏残液的排污压力,严海兴经与被告人潘得峰(汇德隆公司总经理)及潘华林商议,以25元/吨的运 费价格将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外运至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腾达公司。精馏残液经与腾达公司自身产生的废水混合后,通过先前架设的暗管直接排入管网,先后排 放数量累计达5,000余吨。
  此外,2012年10月起,潘得峰又以50~80元/吨的价格委托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人汝建国外运处置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严海兴知悉 且默许上述外运处置行为。汝建国伙同另外几名被告人,通过槽罐车将上述精馏残液运至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外海塘等地直接倾倒。2013年4月至2013年9 月期间,倾倒量累计就达18,000余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汇德隆公司、被告人严海兴、潘得峰、汝建国、潘华林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院判处汇德隆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严海兴、潘得峰、汝建国等11人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
10、中国新闻网——福建一年来移送环境刑事罪案超过前10年总和
(曾咏发记者陈强)
本报福州7月1日电(曾咏发 记者陈强)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自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一年来,福建省各级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环境刑事犯罪案件达108件,超过前10年总和。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细化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标准,降低了定罪量刑的门槛,同时解决了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的问题。
为贯彻“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福建省环保厅和福建省公安厅建立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各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发现、查处和移送,并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保障执法顺利进行。
今 年5月23日,福建省还成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据悉,此审判庭的受案范围为:涉及破坏森林植被、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31类 刑事案件;涉及大气、水、噪声、放射性、土壤等环境污染责任和海域使用权、采矿权等17类民事纠纷案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公 益诉讼的案件等。
目前,福建省各级法院已设立生态庭50个。
11、中国环境报——河北公布十起环境污染案
邢台非法排放涉气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
   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邢台某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 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监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 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张某某还指使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捏造虚假数据应付环保检查。经邢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 某、张某、陈某被批准逮捕。这起案件系河北省立案侦办的首起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衡水非法处置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1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先后从河北某化工集团、石家庄某药业集团下属企业等多家企业,收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碳共计 5000余吨,采用瓦罐焚烧等简单工艺加工处理,将其中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严重污染。经冀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此案于2014年5月 9日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沧州非法处置化工焦油渣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
   2013年7月~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利用犯罪嫌疑人姜某负责的秦皇岛抚宁县某危废处理站资质,与沧州某化工公司签订HW11类危险废物的 处置协议。高某某违反协议,将沧州某化工公司的危废焦油渣倒卖给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又将焦油渣倒卖给砖厂,累计达到1200吨。经沧州市公安局立案 侦查,高某某、姜某、李某某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石家庄非法处置废机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4年1月以来,石家庄市区某汽车城部分4S店违反国家对危险废物(废旧机油)定向回收、处理的有关规定,私自将废旧机油出售给个体商贩,由个体商 贩转卖给正定新区某村内的5家非法处置窝点。这5家窝点有的将收购来的废旧机油沉淀、去杂质后直接分装销售;有的进行提纯加工后进行分装、贴牌销售,主要 销往山东等地,非法获利10万元~15万元不等。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刘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保定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谢某某、李某某、冀某某回收塑料输液管、输液袋,非法制造加工塑料颗粒。经阜平县公安局缜密侦查,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医疗废物165余吨。6月9日,案件被移送至阜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唐山非法处置进口废旧塑料固体废物案
   201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塑料加工厂在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的情况下,利用他人提供的从国外进口的废旧塑料,数次加工生产塑料颗 粒。截至查获时,共加工处置进口废旧塑料300多吨,获利数十万元。经玉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唐山非法排放镀锌废液污染环境案
  日~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朱秀某将朱春某非法镀锌过程中产生的70余吨废液倾倒在陡河丰润段河面,造成陡河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经唐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此案于5月26日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保定非法排放皮毛鞣制污水污染环境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犯罪嫌疑人王彦某、王东某、蒋某某、吴某某等人提供厂房设备,使用铬鞣剂等化学品对羊皮进行脱毛处理,产生的污水不经任何处理,通过 暗管直接排入污水管网中,造成环境污染。经保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王彦某、王东某、徐明某、蒋某某、吴某某、徐云某等人被批准逮 捕,日,案件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廊坊非法倾倒废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3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未审核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是否具有处理废盐酸资质的情况下,与其达成处理协议,由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某某等人 多次从天津、霸州等地多家金属制品公司运输盐酸,倾倒至静海县台头镇、文安县滩里镇,造成环境污染。经文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日,犯 罪嫌疑人刘某某、于某某、刘某、苏某某、靳某靼、靳某凯等人被批准逮捕,5月29日案件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沧州非法处置医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3年,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王某某从沧州市某药业公司非法收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弃药品玻璃安瓿瓶和输液玻璃瓶,加工分类后销往衡水及河 南、山东等地。后经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废旧玻璃中混杂的液体为危险废物。经沧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强 制措施。
12、海南特区报——海口一糖厂千公斤糖蜜泄漏流入南渡江污染已控制
(记者苏钟)
昨日11时,在接到海口市龙塘糖厂发生糖蜜泄漏、南渡江水体受到影响的举报后,受海口市政府副市长蒙国海的委托,海口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优带领市环保、水务、琼山区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
   龙塘糖厂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距离饮用水源地约2.7公里。该项目在改制过程中将糖厂设备通过产权交易进行拍卖,当事人在组织设备拆除过程中,因措 施不当造成糖蜜罐发生泄漏,约有因暴雨冲刷通过灌溉闸口汇,对水质造成污染。到达现场后,海口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制止擅自拆卸设备行为,同时用沙包截 堵糖厂污水排水池外的灌溉闸口,对泄漏糖蜜进行收集,避免糖蜜外排,并责令当事人将截堵的污水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此外,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技术人员 在糖厂周边进行布点、采样,对水质进行加密监测。
  目前,南渡江水质未见异常,龙塘取水点周边水质各项指标均达标,糖蜜泄漏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此外,海口市政府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消除污染隐患;加强水质监测,强化预警预报;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从重从严处罚。(记者 苏钟)
13、新华网——浙江新一轮降雨极易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
(记者屈凌燕)
新华网杭州7月1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气象台获悉,入梅以来浙江省降雨连绵,全省面雨量已经达到265毫米。经过短暂休憩新一轮雨水又重新登场,此轮降雨将持续到6日左右,由于前期山体土壤已经饱和,极易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
今年浙江省6月17日入梅,是中国入梅最早的省份。气象专家分析,今年梅雨有两大特点,一是,往常梅雨季节都是闷热潮湿,但是今年入梅后气温明显偏低,大家感觉反而比较凉爽。二是,今年梅雨浙江省降水异常偏多,强降水频繁,累积雨量大,降水时间长,强降雨区域集中,降水重要集中的中南部地区,影响范围广,共出现3次较大范围暴雨到大暴雨过程,分别出现在17-18日,20-24日,2-28日。截至6月30日16时,全省降水量265.5毫米。
由于前期浙江省已出现多次强降水,尤其中南部地区累计雨量大,土壤饱和,此轮降雨还会有较强的雷阵雨天气,降水对触发灾害的累计效应在不断 加大,气象部门提醒加强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及城乡积涝和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及时关注当地气象台发布的最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此外,最新气象监测显示,即便是7月上旬后期出梅后,也不会马上出现高温天气,而是以多午后雷阵雨天气为主,高温天气可能出现在7月后半月,阶段性高温为主。
浙江省气象台还监测到,7月上旬热带辐合带将趋于活跃,7月中旬前后将可能有一个台风生成,气象部门将密切监视并及时报告。
14、中国经济网——河南:佰利联固体废物埋山谷存重金属渗入地下水隐患
专家认为填埋要做防渗处理,否则重金属可能渗进地下水
自本报报道佰利联固废随意堆放之后,佰利联发公告称以后绝不允许此类事情发生,同时被当地环保局下文整改。然而随着本报记者的进一步深入调查采访发现,该公司随意堆放废弃物乃冰山一角。专家表示,固废不能直接填埋,更不能用来耕种,如果不做反渗透处理,重金属可能会渗进地下水。
固废埋山谷造田  
据了解,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刘庄村结成对口帮扶单位,为在短时间内将刘庄建成文明、生态、富裕的村庄,经论证,利用黄石膏为刘庄村回填废弃场地及坑洼地,两年内平整土地300亩,使土地利用率提高百分之五十。
据实地调查发现,佰利联背靠大山而建,然而焦作市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刘庄村位于山后。
据刘庄村刘村长说,该村正在用黄泥填埋后山山谷,下面填黄泥,上面用土掩盖,然后用来做耕地。“黄泥还能用来改善盐碱地”刘村长还说。
6 月25日11点40分许,本报记者在刘庄村村南边的山脚下,黄泥坑边的山谷,也就是佰利联背靠的山后,据当地人介绍,山上面是佰利联公司,本报记者看见 一辆辆拉货大车正在山顶自上而下往山下面的山谷里面倾倒固体废料,并且随之还冒起白烟,据记者目测,大量的固废从山顶铺到山脚,不是一日两日倾倒的结果。
据工地工作的工人说,“他们现在主要是把黄泥拉到后山直接把黄泥倒进黄泥坑里,上面盖上一层黄土,然后就可以在上面种庄稼。”
黄 泥坑边上有九辆工程车,由于天气下雨的原因,工地没有开工,记者正站在黄泥坑边,仰望白烟,用手机拍摄从山顶向下倾倒固废的场景,突然就冲过来两个年轻 男子要抢手机,删除刚刚拍的照片,还有一名自称是佰利联下属公司的贺总中年男子反复扬言,如果我们不是佰利联的朋友,就将我们埋在黄泥坑下面。
该村刘村长表示,他们这样威胁记者是因为此前有记者前来曝光黄泥事件。
重金属可能渗进地下水
佰利联下属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致反复强调,黄泥没有污染环境,山上倒下来的东西是为了填山谷造田。
从 河南某高校化工学院了解到,生产钛白粉的主要原料钛精矿中二氧化钛的含量一般不超过50%,经过硫酸和钛精矿反应产生的黄泥量也比较大。由于硫酸法生产 钛白粉,需要大量的高浓度硫酸,黄泥中会有硫酸残留,黄泥一般呈酸性,而黄泥中加入石灰产生黄石膏主要成分是硫酸钙难溶水呈中性,黄石膏能够将黄泥里面的 重金属固化。
一 名专门从事钛白粉研究的孙教授(化名)表示,黄泥里面不仅有残留的高浓度硫酸还含有铅、锌、铬、镉、砷、汞等重金属,经过石灰处理变成黄石膏将重金属固 化,无论黄石膏里面重金属含量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黄石膏或黄泥都不能被直接填埋,必须经过处理,填埋之前填埋坑也必须做防渗处理,因为有的重金属 本来在钛矿里面是稳定的,经过硫酸处理之后就变得不稳定了,容易渗进地下水。黄泥直接填埋之后还会影响土壤的酸性,黄泥或黄石膏也不能直接进行改良土壤或 进行耕种,有的重金属容易富集到植物中,进而伤害人体内脏。
孙教授强调:“深埋不是好方法,无论固废的浸出毒性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都必须做防渗处理,否则重金属一旦渗进地下水则很难处理!”
被填埋的是黄泥还是黄石膏?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市场人士表示,黄石膏是中性的,黄泥呈酸性,改善盐碱地使用黄泥可能性比较大,那么,埋在刘庄村填山造田的究竟是黄泥还是黄石膏?
本报记者日前从佰利联了解到,该公司从德国引进六台离心机,将黄泥转化为黄石膏,每个月的产能是500吨。
那么平整刘庄村300亩土地究竟需要多少吨黄石膏,六台离心机的处理能力是多少,该公司每月产生多少吨黄泥?本报记者致电该公司董秘和证代,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本报就此事进展情况将做进一步的追踪报道。
15、福州新闻网——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臭水沟 2家电镀厂负责人被判刑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通讯员 曾咏发)
26日上午,仓山法院集中公开审理两家电镀厂涉嫌污染环境案,两名被告因犯污染环境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这是我市判决的首批环境污染案。
仓山两家电镀厂厂主获刑
去年1月,被告翁某在仓山城门租赁厂房开设一家电镀厂,生产污水直接排放到臭水沟中。去年8月1日,仓山区环保局查封了该厂房。然而,翁某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仍继续偷偷加工生产。一周后,省环保厅对该电镀厂进行检查,其才停止加工生产。
去年4月至8月,陈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在仓山盖山某村租赁厂房私设电镀厂,生产废水通过车间下水道直接外排。当年8月5日,陈某经营的电镀厂被省环保厅查处,9月27日,陈某向仓山警方投案。
合议庭对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翁某、陈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闽去年环保部门
移送环境污染刑案108件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去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 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 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 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
一年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达108件,超过前10年总和。去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30起。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污水集中处理 厂运行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立案处罚、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 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林业庭年内
全更名为生态环境庭
5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年内,福建省法院尚未更名的林业审判庭要全部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
生态环境审判庭受案范围为:涉及破坏森林植被、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31类刑事案件;涉及大气、水、噪声、放射性、土壤等环境污染责任和海域使用权、采矿权等17类民事纠纷案件等。目前,我省已设立生态庭50个,有生态审判人员285人。
16、中国新闻网——云南澜沧江出现大量死鱼官方否认事关污染(图)
图为当地有关部门对死鱼原因展开调查。 微博截图
图为打捞起来的死鱼。 微博截图
中新网昆明7月1日电 (蒋卓成)近日,有网友爆料澜沧江景洪段出现大量面瓜鱼死亡,引发群众关注。记者1日从云南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有关部门专家调查后认定,该段澜沧江水质正常,面瓜鱼大量死亡是由江底水中缺氧所致。
据新闻办通报,澜沧江景洪段近期出现大量面瓜鱼死亡,引起有关部门重视。1日上午,西双版纳州政府组织省、州渔业专家和环保专家对澜沧江景 洪段面瓜鱼死亡现象进行了调研。经初步调查和检验后发现,由于面瓜鱼对低氧的耐受能力比江河里的其他鱼类差,加上近期高温少雨,气压低,江底水中缺氧,从 而导致面瓜鱼昏迷或者死亡;另一方面,州环保局监测站对水中的砷,汞,铅,铬,镉,锌,铜,铁,氰化物,氨氮含量进行化验,监测结果水质正常,可以断定澜 沧江死鱼与江水水质无关。
专家表示,由于多数死鱼肉质已经腐烂,食用后对身体有害,建议附近群众近期不要食用面瓜鱼。
面瓜鱼学名巨魾,在国内仅分布于澜沧江、怒江和红河水系,是有名的土著经济鱼类。随着人类活动对江河干扰因素的增加,种群数量和产卵场被破 坏较为严重。对此,云南通过巨魾增殖技术研究,于2013年实现巨魾苗种规模化生产,为开展增殖放流和养殖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17、长江日报——长江流域宗关取水点再遭水生植物全覆盖(图)
(记者刘智宇见习记者汪洋)
  昨日,记者在宗关水厂看到,汉江上的取水点趸船被水白菜包围。工作人员介绍,取水点在水面2米以下,不会对饮用水造成影响 。记者 周超 摄
  上月12日,本报10版刊发报道《数公里浮萍挡不住市民嬉水 市水务集团:水质未受影响,市民可放心》,昨日,网友“白马啸西风V武汉”微博爆料,汉江宗关水厂取水点附近大片水生植物漂浮江面,这一信息更直接引发市民对汉江水质的担忧。
  记者从长江流域武汉宗关水质自动监测站获悉,虽然江面屡被浮萍、水葫芦、水白菜等水生植物“占领”,但汉江水质一直维持在二类水质。
  水白菜“占领”宗关取水点
  工作人员持竹篙清理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江汉二桥下游200米处的宗关水厂取水泵船边,记者放眼江面,只见江面约一半水域被绵延数公里的绿色水生植物“占领”。来 往船只在水生植物中穿梭,在江面划开道道水痕。细看之下,这些水生植物中掺杂着小部分浮萍、水葫芦,大部分则是绿色长条状叶片的植株。
  “大部分都是水白菜,昨晚从上游漂下来的。”记者获准登上取水泵船,一位正在用竹竿清理江面水生植物的工作人员介绍,从昨晚开始,包括他在内的5名工作人员轮流使用竹篙拨开靠近取水泵船附近的水白菜,防止取水泵吸入水白菜,造成滤池阻塞进而影响取水。
  记者看到,4个取水泵正常运转,发出轰鸣声。同时,取水泵四周设有金属围挡,水生植物难以靠近。
  汉江维持二类水质
  近一月来未现异常
  “取水口位于江面下2米深处,基本不受影响。”宗关水厂工作人员介绍,连日来,该水厂取水水质均合格,市民可放心饮用。
  记者随后在长江流域武汉宗关水质自动监测站看到,监测仪器上,氨氮、高锰酸盐、总磷等影响水质的关键性实时数据清晰可见。
  “这些数据均达到一类水质标准。”监测站工程师汪庆介绍,整体来看,汉江达到二类水质标准,符合集中供水水源水质要求。他表示,监测站每4小时自动出一次检测数据,近一个月以来,水质从未出现异常。
  江水流量大流速快
  水质几乎不受影响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刘贵华博士。他介绍,水白菜是一种类似于水葫芦的水生植物,在静水中长势较好,通过吸收水中营养获得生长,可以用来养猪、养鸭。
  江面大片水白菜漂浮,为何汉江水质不受影响?对此,刘博士分析,水白菜在干净水质中不容易存活,死亡后会腐烂分解。
  “但汉江流量大、流速快,上述因素对水质影响大大降低。”刘博士说,只要水生植物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漂离汉江水域,对水质几乎不会构成影响。(记者 刘智宇 见习记者 汪洋)
18、经济参考报——垃圾焚烧频遭“邻避”困境引发群众情绪化集体反对
(记者李静)
近日杭州因垃圾焚烧厂建设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使垃圾焚烧再度成为焦点。一边是垃圾围城,一边却是“邻避”不断,垃圾焚烧陷入困境。专家表示,当务之急是要转变观念,要向老百姓普及相关专业知识,认识到垃圾焚烧并不可怕。垃圾处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问题,还需要政府部门转变观念,做好顶层规划,而建立社区回馈机制或许能够化解“邻避”困境。
“垃圾围城”现象正成为国内诸多城市面临的又一大难题。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 .73亿吨,可堆出500多座百层高楼。垃圾焚烧成为垃圾处理的重要选择。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300座垃圾焚烧厂。
但与此同时,垃圾焚烧却频频遭遇“邻避”困境。所谓“邻避”,即N otInM yBackY ard,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 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行为。
近日影响最大的事件发生在杭州。杭州余杭区中泰乡拟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 消息引发了包括杭州城区居民、中泰乡辖下村村民的担忧。从5月9日起,不断有城区居民和中泰乡村民到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九峰村聚集,并封堵路经当地 的省道和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断,并有人趁机打砸车辆员。对此,杭州市余杭区有关负责人5月11日表示,项目在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 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
而在今年3月底,广州市萝岗焚烧厂的筹建也引发了居民争议,为此,项目选址附近的居民带来了自制的近一万份意见调查问卷。他们认为环评单位下发的290多份调查问卷太少,不能充分代表周边居民的意见。
近年来,垃圾焚烧“邻避”事件各地纷纷上演。2009年番禺建垃圾焚烧厂风波后,2013年花都又发生数千人反对事件,在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都曾遭遇居民的抗议,迄今都未能建成运行。
转变观念是当务之急
在专家看来,对于垃圾焚烧,当务之急是转变观念。
首先是要转变老百姓的观念:垃圾焚烧是否确实那么可怕?
人们“谈烧色变”的主要原因在于二噁英。而在今年4月底,有环保人士曾表示,中国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达标值最多的是德国焚烧场的数百倍,标准太低,更加深了人们的恐惧。
“这种观点是非常不专业的,因为对方是拿欧盟标准的日均值和我国的小时均值来对照的,因此造成差别巨大。”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垃圾处理媒体见面会上,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一语惊人。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聂永丰教授表示,中国的标准体系和国外的标准体系不一样,中国标准过去只有小时均值而没有日均值,而日均值和小时均值之间有换算关系,因此不能拿来直接对比。我国新发布的《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已增加了日均值指标。
刘阳生说,他在2012年做的调查显示,我国123条焚烧线,有90 .5%的焚烧厂的二噁英排放是达标的,不合格的只占一成“但老百姓看到的是这不合格的一成”。
实际上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噁英量很少。多年一直专注研究二噁英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明辉表示,目前很多人都以为二噁英是一 种气体,可以呼吸进去。但实际上二噁英的沸点是400多度,熔点是303-305度,常温下不是气体,挥发性极低。2000年开始,环保部组织开展了中国 二噁英清单调查———调查中国所有可能产生二噁英的污染源。结果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所排放的二噁英的量不足总源的1/10。
“生活垃圾焚烧不是产生二噁英的唯一途径。”上述三位专家强调,二噁英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源头很多,且广泛存在。人们吃的粮食、肉、海产品,各种塑料、化工产品都有二噁英。二噁英不稀奇,有限量的二噁英不恐怖。
郑明辉表示,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与二噁英控制也存在一致性“为多发电,大型焚烧发电厂有可能违规多加点煤也要充分燃烧,充分燃烧对于控制二 噁英是一个关键。”他表示,最值得注意的是小型焚烧炉,由于燃烧不充分及其他因素,这类焚烧炉二噁英的排放往往很高。国外的研究数据显示,很多小型焚烧炉 燃烧一吨垃圾所排放的二噁英可能超出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1400多倍。
专家建议建立社区回馈机制
需要转变观念的不仅是老百姓,更是政府管理部门。专家建议,当前在垃圾焚烧项目的管理方面,应建立社区回馈机制。
对于垃圾焚烧而言,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表示,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和反对焚烧是两个概念,反建是一个社会问题,反焚烧是一个技术问题。因此要注意区分。
聂永丰分析称,反建反映了人们的心里承受力,而心理承受力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个人财产的升值贬值联系紧密。公众反对把垃圾焚烧厂建在自 家门口,固然与垃圾焚烧中二噁英的排放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例如在垃圾焚烧厂附近的房产是否会贬值等等。
“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家门口,心里不舒服是肯定的。受益的是大众,影响的是小众,这是一个博弈过程。”刘阳生说道,“在博弈过程中,就要体现 一个科学规划和选址的问题及公平公正的问题,应该有利益回馈。”他表示,建立垃圾焚烧厂的同时,最好能够给周边带来产业升级、老百姓的健康升级或者就业环 境的升级。
郑明辉把这个称为社区回馈。“既然市民产生垃圾,垃圾处理厂周边的居民承担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就应该享受一些福利性回馈。”他表示,政府须 考虑一笔社区回馈工程的预算。如果建立一个垃圾处理厂,同时考虑在周边建一个公园、公共文娱设施,与垃圾处理厂的负面效益形成平衡,就可以提高居民的接受 度。国外就有类似的案例,有些垃圾焚烧厂向周围居民免费供热,或者在周围兴建公园、游泳池和图书馆等设施。
他举例称,为了平息民怨,台北市北投垃圾焚烧厂当时投资70亿元,20亿元用于社区回馈工程,在周围兴建一些文化设施,其中包括在垃圾焚烧厂150米高的烟囱上(约120米处)建立了可观台北全景的旋转餐厅,如今已经成为台北一景。
记者了解到,正对垃圾焚烧,广州市政府也在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准备对周边受影响居民采取经济或者福利上的补偿,例如提供体检、医保和基础设施补偿。
聂永丰表示,垃圾处理是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首先做好顶层设计,抓好管理,需要各部门的统筹兼顾,从规划、建设、生态补偿等机制上来解决问题。
“我们现在把责任推到垃圾焚烧这一块,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推给专家,这是不合适的,地方政府也应拿出解决之道。”骆建华说道。(记者 李静)
19、南方日报——垃圾焚烧最严新标今起分批实施(图)
(南方日报记者谢庆裕通讯员苏杰统筹卢轶)
  施行10余年后再度修改,生活垃圾焚烧迎来“史上最严”新国标。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共同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下称“新标准”),并从今天起分阶段实施。  备受关注的是,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与欧盟标准一致,比现行标准收严了10倍。新标准的重金属等其他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   7月1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需执行新标准的污染物浓度限值,而2016年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也需执行新标准限值。南方日报记者从环保 部华南环科所以及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获悉,目前广东省内计划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焚烧项目全部按新标准要求设计,而现有的22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仅有2008年前落成的个别项目需要改造并正在改造中,预计均能按新标准规定时限完成。  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秘书长邱剑涛表示,根据《广 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36个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2009年至今,我省仅新建7个垃圾焚烧项目。“这一方面说明我省在垃圾焚烧的选址、前期论证与公众参与等环节更加科学谨慎,另一方 面,也呼吁民众客观正确认识垃圾焚烧处理,科学应对垃圾困局。”  实施新标二噁英类可减排九成  我国首个《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 准》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此次为第二次修订。“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的要 求。”发布新标准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坦言,现行标准二噁英类等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偏松,与现有技术水平和环境保护目标要求不匹配。此外,现行标准采用的是 监督性监测的手段,难以对焚烧厂的运行工况和烟气排放进行实时跟踪监测。  新标准中,颗粒物、重金属(汞、镉、铊、铅等)、氯化氢、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大幅收紧。比如新标准规定,颗粒 物由现行的80mg/Nm3收紧至20mg/Nm3(日均值),汞由现行的0.2mg/Nm3收紧至0.05mg/Nm3,二噁英类则由现行的 1ngTEQ/m3收紧至0.1ngTEQ/m3,与欧盟标准接轨。  “新标准的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可较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实施新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减排25%,二氧化硫可减排62%,二噁英类可减排90%。”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指出。   此外,新标准将一氧化碳浓度作为过程控制指标,以控制二噁英类物质生成条件。为使标准具有最大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鼓励企业诚信守法,新的标 准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采用“小时均值”和“日均值”相结合的污染控制限值,并设置了分时段控制标准。“这在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尚属首次,为污染物尾 端控制向过程控制和风险控制转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所长王琪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厂区外公示检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住建部曾对全国运行的垃圾焚烧厂进行摸底调查,结果表明90%的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浓度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或已符合欧盟标准。那么,对于广东来说,现有项目的排放控制水平如何?   笔者向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以及环保部华南环科所专家了解到,按照工厂数量算,广东目前建有22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同一企业投资 的不同厂区分开算),深圳7个、东莞4个、广州2个、中山3个,顺德、汕头、佛山南海、惠州、珠海、茂名各1个。当中,2008年前建成的部分仅有4个项 目需要就适应新标准进行改造。“这是因为2008年环保部曾出台过82号文,将二噁英排放限值收紧到了0.1ngTEQ/m3,虽然不是以标准的形式提出 要求,但2009年开始建成的项目都按照这个文件执行了。”环保部华南环科所环境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明忠博士告诉笔者。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实际上将污染 物控制的指标正式明确了下来,有利于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要求稳定达标。  除了二噁英类排放的控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标准重点需要增加脱硝设施的建设费用和监测费用。脱硝设备建设投资成本每条生产线300万元—600万元,运行费用相当于每吨垃圾增加近10元。  “事实上,增加上述设施仅是硬件投入的一方面,企业适应新标准更需要软件上的投入。”环保部华南环科所环境应急技术与风险管理中心海景博士说,在管理成本上、特别是工况调整与动态控制方面的人才培育及引进,企业还需增加不少投入。   除了对具体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外,为了加强监管并让公众对焚烧设施更加放心,新标准还增加了运行工况和烟气排放在线监控的要求—设施烟气净化系 统应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可随时检测及记录炉温等运行工况,以及烟气中的多种污染物的排放数据;并且在厂区外设立公示牌,显示检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热点释疑  1.我国新标准仍比国外标准松?  回应:不同均值不能直接比较  有人把我国新标准与欧盟等一些发达地区标准的限值对比后,认为我国新标准仍然较松。   对此,海景表示,在二噁英类的限值上,新标准采用了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与欧盟标准一致。在其余部分指标上,部分限值看起 来比外国标准高,但不能简单地对比。因为欧盟的标准有一个“豁免期”,即在一段时间内,允许企业出现若干次超标的情况,但我国的标准没有豁免期,所有监测 都要求达标。  此外,一些国家比如日本执行的是分级控制,与此相比,我国的新标准更为严格。我国标准指标采用的是小时均值和日均值,而欧盟标准取半小时均值,因为不同的时间尺度排放的波动性可能不同,所以不同均值比较时需要考虑转换系数,不能直接比较。  2.二噁英监测频率太低不能保证安全?  回应:常规指标检测可反映焚烧控制水平  按照新标准,对重金属类等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读者认为这样的频率太低,难以保障排放稳定达标。  海景表示,事实上,对于二噁英和重金属排放的检测不是靠增加检测频次来保障的,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就是1年10次也不能代表常年的运行状况。美国垃圾焚烧二噁英检测1年1次,瑞士是两年1次。  其实,烟气常规指标检测以及飞灰的检测等都可以间接反映焚烧控制水平。新标准也规定,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和炉膛内焚烧温度,这些指标都可以控制二噁英的生成。  3.即使二噁英排放低也会累积影响人体?  回应:阳光、土壤、水体、植物对其有消解作用  曾有专家在网络上指出,二噁英对人体的危害具有累积效应,并非含量低就可以在体内化解。   对此,任明忠解释,这种累积效应是存在的,特别是在人体脂肪里面,降解的速度很慢,需要几十年。但二噁英在进入人体之前,对人体的影响并不是 1加1等于2的简单递加过程。大气层中的阳光氧化、土壤、水体,以及植物等都有消解的作用。欧洲有专家曾经做过调研,现代达标的垃圾焚烧厂周边的植物、土 壤都没有发现二噁英有随时间而累积的现象,只有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外国一些早期的垃圾焚烧厂周边,发现二噁英的累积以及迁移现象,但那时候的排放水平是 目前的上千倍,大大超过自然的消解能力。  省环保厅:  不合规划垃圾处理  项目一律不批环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陈惠陆)对比现行标准,新标准首次要求,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垃圾焚烧项目具体选址与周围敏感对象之间的距离。新标准给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环保部门专家分析指出,项目规划布局不当,是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原因。不久前,省环保厅向各地环保部门发出《进一步加强生活 垃圾处理厂(场)环境监管的通知》。省环保厅表示,虽然从去年起,不涉及跨界影响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项目环评已经下放至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批,但各地生 活垃圾处理厂(场)的选址必须符合已批准并公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项目,各地环保部门一律不得批准环评文件。要对已经规划建设垃圾处理项目周边的新建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学校等项目环评审批予以严格控制,有效减少居民与生活垃圾处理厂(场)之间的环境纠纷。”省环保厅固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20、南方都市报——深圳"最美海岸线"8大能源项目扎堆引发生态担忧
眼下,项目如箭待发,吸引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对于来说,该能源项目并不是第一个,也更不是唯一。在大鹏湾海岸线上能源项目扎堆。
根据深圳LNG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材料图:在这里,包括现在的中石油LNG项目在内,有8个能源相关项目和码头。
其他能源项目是:LNG项目、深圳东部电厂项目、广东LNG项目、大鹏湾项目、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公司、码头等。
日,由国家能源局组织深圳市发改委、天然气集团公司、总 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加的关于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选址专题会议,会议议定:各单位要本着“尊重历史、友好协商”的原则,充分考虑 LN G接收站码头、航道和掉头圆等设施共用的可行性。燃气管道监管部门的一名官员在退休前曾忧心忡忡地向南都记者表示,国家和省里多方在深圳的能源布 局,导致深圳这个人口密集城市的地下燃气管道同样十分密集,安全隐患很大。而对于大鹏半岛来说,本身定位为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规划了包括全国海洋 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核心区、广东省生态与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区、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在内的多项职能。
能源项目扎堆让这里十分尴尬。大 鹏新区位于深圳市东部,三面环海,与香港隔海相望,地理位置优越,是一处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半岛,是深圳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一片生态“净 土”。大鹏半岛拥有保存完好的森林系统,是深圳的生态“基石”,海岸线长达120多公里,沙滩岸线10公里,沙滩21处,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八大海岸之一, 并拥有珍贵的海洋生物和斑斓的珊瑚群落;拥有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其中大鹏所城是深圳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辖区内散布着多处具有岭南特色 的有价值民居村落。
多年来,一些人大代表和公众人士对深圳东部的生态环境忧心忡忡。市委书记王荣曾对大鹏规划指示说,要坚定大鹏新区作为世 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区的定位。大鹏是深圳走向国际的一张靓丽名片。现在,深圳已经没有郊区,作为深圳的后花园是大鹏对深圳的最大贡献。由此,当下大鹏的隐忧 也是深圳的隐忧。
市区居民反对填海 社区居民支持建设
大鹏L N G项目选址的消息传出以后,社会对之异常关注,而焦点也都集中在可能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南都记者采访发现,住在市区的居民众口一词,十分反对在东部海岸边建设LN G项目,包括填海;选址地的社区居民则表示支持建设,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反对:填海造田违背自然规律
选址地点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官湖社区,紧挨官湖绿道,连日来,特别是周末,不少市民到附近走绿道游玩,谈论更多的也是项目对附近环境会不会造成很大破坏。
“我们就是想再看一看这片海,说不定很快就会被填掉了,这么大面积的填海造田,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不应该。”市民苏先生介绍,他住在福田区,但是几乎每个月都会在周末带家人到大鹏这边的海边游玩,走走绿道,吃吃海鲜,休闲一下。
苏先生说,大鹏海滨可以说是深圳最后的净土,如果越来越多的海被填掉,那真是太遗憾了。
对于填海进行LN G项目的话题,在一段时间内,也是大鹏新区基层干部间谈论的热门话题。“我就在这里出生,是土生土长的葵涌人,当然不愿意海被填掉,即使没有污染,那也是对环境的改变。”葵涌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孙先生说。
大鹏新区基层工作人员齐先生也认为,“填海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不知道他们是否做了足够的调研。”
支持:能带动社区经济发展
不过,也有一些人是持支持态度的。其中就有项目所在地官湖社区的居民。
“项目方带我们去外地考察过类似项目,我们发现确实没有污染,而且还对我们发展经济有好处,我不反对。”昨日,南都记者联系到官湖社区一名居民。他介绍,如果项目能带动他们社区的经济发展,那也是好事,现在他们的收入来源不多,迫切希望有更多发展的途径。
中石油深圳LN G项目经理部介绍,一年多来,他们在选址地做了很多工作,挨家挨户向村民解释,同时还带村民去外地考察类似项目,大多数村民对项目是支持的。
中石油深圳LNG项目前世今生:
低调谋划六年 填海引发关注
昨日大鹏湾迭福北片区依然平静,海浪拍岸,中石油深圳LN G项目选址地没有动工。而这个LN G项目事实上已经低调谋划了6年。选址几经摇摆,在央企、政府部门等各方激烈博弈下,最终敲定选址位于大鹏湾东北岸的迭福北。
选址从西部大铲湾到东部大鹏半岛
日,国家能源局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供气供电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决定在内地一侧合资建设LN G接收站,实现西二线陆上管道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资源互补,保障深、粤、港天然气保供和应急调峰需求。
日,中国石油、集团、香港共同签署框架协议,明确了向香港供气及三方合资建设深圳LN G项目,由中国石油担任项目作业者。
该 项目最初预选址在深圳西部大铲湾港区南端的大铲岛及周边,占地33.48万平方米。但之后引起了巨大争议。在2010年深圳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柏立新等质 疑,中石油深圳LN G项目选址大铲岛,将严重制约大铲湾港区和西部港区的建设发展,且与前海作为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定位不符,建议调整选址。
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中石油深圳LN G应急调峰站项目在深圳东部重新选址。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相关要求,-1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深圳市组织召开了《中石油深圳LN G项目深圳东部选址中期咨询会》,专家组认为,东部大鹏半岛和所属水域自然条件良好,最终迭福北站址成为首选。
低调完成环评 听证会只是例行程序
2011 年8月1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函(深规土函〔号),原则同意接收站站址东移到深圳市迭福北片 区。至此,在国家能源局、交通部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各主管部门的合作下,中石油深圳LN G应急调峰站项目完成港站址选址工作。
多 年来,项目本身一直在低调推进,早在2011年,就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公示。次年,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又在深圳召开了《中 石油深圳LNG应急调峰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但各种评审通常在限定范围内,很少被媒体和公众关注。直到今年3月,项目拟填海造地约 39 .7公顷的信息,经南都等媒体报道,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时,中石油深圳LNG项目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不少市民如梦方醒,怎么突 然发现在东部海岸边要建一个能源项目,还要填海?质疑声音如潮涌来。而此时,根据中石油深圳LN G项目经理部的介绍,有关政府批文获批情况良好,项目核 准所需的规划、土地、用水、用电等10项政府批文已基本完成。
到了这个节骨眼,举行听证会似乎仅仅是走一下法律程序,内部人士万没想到居然引发公众强烈反弹。碍于舆论喧嚣,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原定于4月举行的听证会,悄然延期。
21、中国环境报——治水也要讲科学
(作者:李松梧)
保护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本是好事,然而,事实上,并非事事都能如人所愿。笔者发现,在治水过程中,不少好事被办成了喜忧参半的憾事,甚至最后成为破坏水生态的坏事。
   例如,河道清淤应该说是好事。清除河床上的污泥既能改善河水水质,又能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然而,如果用大功率的水泵、配备大口径的水管,在毫无隔离装置 的情况下抽取河中的稀泥就会对水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因为河中得大小鱼虾无一例外会被卷入水泵,然后重重地摔在岸边的水渠里,大多数鱼虾死无全尸。像这种极 为粗暴、以牺牲鱼类等水生动物生命为代价的河道清淤法,即使是清淤效果再好,也算不上是什么好事,充其量算作喜忧参半的憾事。
   再例如,河道清障应该说是好事。清除河道内的障碍物,可以使河道水流通畅,从而增强行洪能力。可是,在有些地区,人们视弯为障,以为河道越直,防洪压力 越小。于是乎大兴截弯取直之道,致使那些蜿蜒曲折的河流变成了直上直下的直肠子河。河道截去了弯,遭殃的首推鱼类等水生动物。因为,在那些被称为弯的深 潭、浅滩、湾岔等地方,水流速较小且饵料丰富,是鱼儿的天然家园。正如著名水利专家刘树坤所言:“深潭是鱼儿的卧房,浅滩是鱼儿的食堂,湾岔是鱼儿的产 房。”弯被清除了,鱼儿的家园被毁灭了,这对鱼儿来说是何等残忍。
  此外,截弯取直的初衷是减轻河道防 洪压力,然而,事实并不完全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由于截弯取直,大大压缩了洪水的“落脚”空间,使洪水被迫进入人们事先设计好的、直线型的、狭窄的通道 内,由低流速变成了高流速。而高流速对堤岸的威胁要远远大于高水位的威胁。正像著名水利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兆印先生所言,现在,人们有足够的经济和技术 实力加高大堤,以控制高水位,但是高流速可能会对河床和河岸的任意一点造成冲刷破坏。所以说,即使是在防洪方面,截弯取直也并非良策。可见,清障变成清 弯,无论对生态来说还是对防洪来说,都不是好事,而是坏事。也就是说,清障本来是好事,当它变成清弯之时,便完全走向了它的反面,成为坏事。
  据笔者长年观察,在各种治水活动中,之所以频频出现好事变憾事、好事变坏事的现象,其原因固然不少,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这就是:治水人只考虑人的需求,而不在乎其它物种的需求。
  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物种,并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而是大自然的普通一分子。人类与其它物种都具有确定的生态位,其关系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彼此相互依存,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此,人类应该像尊重自己的同类那样尊重其它物种,保护其它物种的生存权和繁衍权。
   就治水来讲,我们所面对的那些弱小的水生生物,都是鲜活的生命,它们是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基石,对人类的贡献巨大。我们没有半点理由忽视它们。我们应该彻 底摈弃只考虑自身需求,而不管其它物种需求的错误作法,认真搞好人性化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做到既满足人的需求,又满足其它物种的需求,当人的需求与其它 物种的需求发生矛盾时,要想千方百计将损失降到最低。
  就河道清淤来说,为了尽量减少对鱼鳖虾蟹的伤 害,至少应该做到以下3点:一是清淤时机应尽量选在冬季,以避开鱼鳖虾蟹的繁殖期;二是分段轮回施工,将施工段的鱼鳖虾蟹引导或驱赶到非施工河段,待施工 结束并水清时再将鱼鳖虾蟹放回原河段;三是在水泵进水口处设置隔鱼装置,以尽量减少鱼虾卷入水泵内而遭伤亡。以上3点其实做起来并不难,也不需要付出多大 的经济代价,但做与不做,结果将完全不同。
  总之,治水时应给水生生物以平等态度和人文关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好事做好。
22、中国环境报——板子轻了不好用吗?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成思)
在执法过程中,环保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却只能开出低额罚单,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罚款为什么低?这是法规问题,还是执法问题?罚还是不罚,环保部门应如何执法?对此,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高级工程师王彬。
   谈及崂特啤酒公司的“屌丝罚单”,王彬认为,这暴露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不足的软肋,似乎有副作用。但是处罚信息公布,争取了公众理解,督促了企业治 理。这启示环保部门,看似软弱的行政手段,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环境治理新工具综合运用,可能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一问:
  按应缴纳排污费倍数罚款仅开出百元罚单,是立法问题?
  王彬说,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应缴纳排污费的倍数罚款,可以实现“连续处罚”,但是不具有惩罚性,因为排污收费低于治理成本。
  据了解,200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时,环保部门想通过引进“按日计罚”提高违法成本,但立法机关不太接受,提出了现在“按照应缴纳排污费的倍数罚款”,这个替代方案。
  立法审议过程中,立法机关找环保部门调取了部分大中小型企业的排污收费数据,判断这一罚款方案是可行的,也没有大范围征求意见。立法一出台,南方很多地区的环保部门就反映,当地中小企业较多,按照新法罚款,只能罚几千甚至几百元,还不如不罚。
  二问:
  面对百元罚单这类执法困境,在修法上有何建议?
  “理论上分析,排污收费针对守法企业正常治理后排污所需的公共治理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国家环保要求越高、企业污染治理越充分,排污收费的数额越低。拿排污费倍数制裁违法企业,必然缺乏力度。”王彬说。
  王彬建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水污染防治法》“按照应缴纳排污费的倍数罚款”条款的历史使命已经终结,应当通过法律解释停止适用,并抓紧修法。
  三问:
  法律规定了的罚款,环保部门必须罚吗?
  针对网友质疑,百元罚单起不到惩治违法排污的作用,还不如不罚。环保部门罚还是不罚?对此,王彬表示:“不一定,罚款是手段,不是任务。”
  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报批、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王彬指出,这里的“可以处”还是应当理解为“应当处”。
  王彬说,罚款是手段不是任务,根本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应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督促企业治理,而不是单纯以罚代管。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这就是说,环境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罚款,都是‘应当罚’而不是‘必须罚’,罚与不罚、轻罚重罚,关键看能否达到纠正违法行为、教育自觉守法的目的。”王彬告诉记者。
  王彬认为,环保部门不能死抠法律条文,认为规定了“可以罚”自己才有罚款裁量权,否则就必须罚。
  四问:
  环境执法中罚款的真正威力是什么?
  “单纯依赖罚款,与大型企业、与恶性违法博弈,再多也不够。罚款只是执法的‘皮鞭’,主要作用在于提醒,对于不守法的企业,有更严厉的制裁在后头。”王彬告诉记者。
   据了解,德国《污染控制法》规定了1万欧元和5万欧元两个罚款幅度,美国《清洁水法》规定了2.5万美元和12.5万美元两个罚款幅度,我国最高100 万的环保罚款相对并不低。这些国家环境执法主要不靠行政罚款,而是依靠民事赔偿和刑事制裁,依靠公众参与和司法诉讼,依靠英国石油公司墨西哥湾原油污染事 件赔偿几十亿美元、沃尔玛垃圾处置违法赔偿8100万美元这类活生生案例的教育。法国环保部门甚至没有罚款权,完全交由司法部门运用刑事制裁。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并规定了浮动罚款数额,“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这会进一步提高罚款数额。
  “但是要树立环境执法权威,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还是要靠民事赔偿、行政拘留、刑事制裁等严厉手段。”王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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