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 必察吗喜汉娜 蒙古语图雅是什么意思思

        序章、历史的碎片  一、  西行面见成吉思汗的道路漫长而艰辛。  尽管已经在邪米思干大城休养了一段日子,丘处机的身体状况仍然不佳。因此,当长春真人好容易可以午睡片刻的时候,弟子们都自觉地不发出声响,以便让师尊可以好好休息。  然而丘处机入睡还不到小半个时辰,全真道士们暂居的算端氏新宫门外就传来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丘处机的弟子于志可从远处狂奔而回,一边跑一边发狂般地叫嚷,嘶哑的喊声在空气里飘荡着。  “志可!收声!不要惊扰了师尊休息!”于志可的师兄李志常生气地训斥道。但他很快发现了有些不对劲,于志可的脸白得好像一张纸,嘴张大到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角度,就好像不张那么大就没有办法呼吸一样;圆瞪的双眼布满血丝,简直要从眼眶里裂出来。而最让人不安的是于志可嘴里呼喊的内容。  “怪物!妖孽!”于志可仿佛要把自己的心和肺都喊出来,“怪物啊!”  师兄弟们慌忙把他扶进宫里,手忙脚乱地喂水喂药,但于志可已经陷入了癫狂的状态,一面极力挣扎着,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不停喊着:“妖孽!怪物!妖孽!”  “志可,抱元守一,澄心定意,妖邪自去。”一个庄肃的声音忽然响起,那是被惊醒的长春真人丘处机。  在师尊的提点下,于志可终于慢慢收束心神。静坐片刻后,他才能颤抖着张口,用嘶哑的嗓音说:“师尊!我……我不是故意要失态的。但是我看到了一些东西,一些不应该在这个世上存在的东西。”  “不必急,凝神静气,慢慢从头说来。”丘处机在徒弟们端来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于志可喘息了一阵子后,缓缓开口说:“我刚才去了城北的一座破败道观。前些日子,在施粥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流连于此的山东老汉……”  长春真人丘处机是在两年前收到成吉思汗的邀请的,他最终接受了蒙古大汗的盛邀,以七十三岁的高龄启程奔赴西域与其会面,希望能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在成吉思汗的心里播下仁政的种子,让世间苍生少受苦难。两年后的冬日,他和随行的十八位全真弟子来到了邪米思干大城,由于前方积雪封路百余里,无法赶到大雪山东南和成吉思汗相会,他们将在此处过冬,等待开春雪融后继续前行。  蒙古人的大屠杀已经过去了一年多,邪米思干大城的空气里却似乎依然漂浮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座丝绸之路上的繁华重镇、曾经被亚历山大大帝盛赞的城市,在成吉思汗的铁蹄下遭遇了没顶之灾,再也不复过去美轮美奂的壮观景象。尽管已经在缓慢重建,如今呈现在全真道士们眼前的,仍然是是白雪覆盖下大片大片的断壁残垣,进城的路途上,甚至可以在路边见到无人收敛的枯骨。昔日花剌子模帝国的都城仅剩下四分之一人口,显得冷清破败,笼罩在一种灰暗的色调中,一如居民们麻木饥馑的眼睛。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丘处机轻声吟道,随即长叹一声,“但盼能早日见到大汗,劝他止戒杀戮,以仁心治天下。”  进城后的所见所闻更加令人不忍。此刻的邪米思干,仍然没能从灭国屠城的阴影中摆脱出来,一副民生凋敝的景象,百姓往往食不果腹,卖儿卖女的惨事随处可见。丘处机心怀仁慈,在算端氏新宫住定后,立刻命令弟子们用自己的口粮为城中居民施粥,一时间饥饿的贫民们蜂拥而至,让十八名弟子和成吉思汗派来的蒙古随从们忙碌不休。  十二月的一个傍晚,铅灰色的天空中又开始飘雪,气温低得似乎能把人畜的血液都冻住,但施粥的算端氏新宫前依然排着长长的队伍。于志可正在满头大汗地举着勺子为饥民盛粥,前方人群里忽然传来一声闷响,他抬头看去,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摔倒在地上,看来是冻饿之下身体支撑不住,生生晕过去了。  于志可连忙把大勺交给身旁的蒙古人,把老人扶到房檐下。这是一个右腿残疾的汉族老人,或许是流连于此地的众多汉人工匠中的一个,看他干枯的面容和瘦弱的身躯,应该已经被饥饿折磨了很久了。  于志可盛来一小碗热粥,掐了几下老人的人中,老人缓缓醒来,一时间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于志可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喂他吃了半碗粥,老人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血色。  “谢谢这位道爷,”老人低声说,“我实在是……饿得有些久了。”  “这些日子,都过来喝粥吧,”于志可说,“趁着我们还在这里。等我们走了……”  他摇摇头,不再说下去。  以后的几天里,这位名叫王庆福的老人果然每天都来,而每次于志可都会为他准备一碗热粥,两人渐渐熟络起来。王庆福说,他原本是山东人氏,打铁为生,却在大金和蒙古人的战争中被蒙古兵抓住,强迫随军西征。几年前蒙古兵围攻邪米思干,他被花剌子模军的飞石打断了右腿,被蒙古人抛弃,只能在附近做些零工勉强度日。   王庆福又问起全真道士们不远万里来到西域的原因,于志可把丘处机的抱负向他解说了一遍,王庆福听完默然不语,过了好久才说:“你的师父很了不起。我还以为天底下的道士都是坏人呢,所以你们施粥开始后好几天、我实在顶不住饿了才过来,实在是心里有些害怕。”  于志可并不感到奇怪:“你可是在山东老家遇到过什么恶道士?”  王庆福摇摇头:“不是,就在这座城里。”  于志可这才有些微微吃惊:“就在这座城里?邪米思干?这里也会有道士?”  “是的,邪米思干,”王庆福说,“在邪米思干大城的城北地带有一座道观,观里住着一个妖道。”  “妖道?”  “是的,妖道,会邪术的妖道。不过自从两年前大军屠城之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了,大家传说他已经死了……”  几天后,蒙古人提供的余粮已经接近告罄,在新的给养运来之前,施粥只能暂时结束,于志可这才有余暇去往城北,去寻找那个激发了他好奇心的道观。在这座远离中土的西域城市里,竟然会存在着一所道观,原本应该是让人兴奋和感动的事,但之前王庆福的讲述却给这种兴奋蒙上了阴影。  “那是一个妖道,曾经活生生吓死过三个小孩,”王庆福如是说,“此事虽然发生在我到来之前,但有很多人亲眼目睹,千真万确。”  “吓死了三个……三个小孩?到底是怎么回事?”于志可忙问。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吧,”王庆福回忆着,“那个道士大概是十来年前来到邪米思干的。非常奇怪,他的长相明明就是中土汉人,却和汉地的道士大不一样,从不和人交往,更不必提做法事收徒什么的了,但是却偏偏有很多钱,能雇佣工匠替他在城北建了一座道观。道观建成后,他更是独自一人闭门在观内,不许外人进观,自己也绝少入城露面,人们纷纷猜测他不远万里跑到邪米思干大城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却始终没能得到答案。”  “直到两年之后,有人无意中发现,扎兰丁王子在一个深夜从道观出来,大家这才明白过来,这个奇怪道士的背后,竟然是王子。事情涉及到王子,自然就没人敢去多嘴查问了,要知道万一这当中牵扯到谋逆篡位之类的大事,知道得越多就越有掉脑袋的风险。好在这个道士虽然古怪,倒也并没有打扰别人的生活,日子长了,也就无人在意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出大事了。”  “那时候虽然无人敢去调查,关于那个道士的种种荒诞无稽的传闻猜测还是在民间流传着,有四个调皮捣蛋的小孩起了好奇心,竟然想要溜进道观去看看。他们真的去了,但来到道观外之后,有一个孩子忽然害怕起来,并没有跟着翻墙进去,而是跑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大人。大人们紧张万分,连忙赶到道观,刚刚到那里,就目睹了一场惨剧。”  王庆福的脸上现出了不忍的神色,眼神里却有着无法抹去的恐惧:“他们刚来到道观门口,一向紧闭的道观大门就突然打开了,三个孩子连滚带爬地从里面冲了出来。他们的脸色煞白,整张脸都因为极度的惊恐而变得扭曲,甚至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大人们也吓坏了,慌忙给他们按摩胸口,但似乎没有什么用。孩子们就像是被妖邪附身了一样,呼吸刚刚顺畅一点、终于能够发出声音之后,就开始持续不断地尖叫,简直要把嗓子都喊出血来了。”  “他们……喊的是什么?”于志可咽下一口唾沫,声音也有点微微颤抖。  王庆福阴沉着脸:“他们其实一直只是在重复喊着两个字:怪物!怪物!”  “怪物?”于志可沉吟着,“什么样的怪物?”  “不知道,除了这两个字,那三个孩子再也没能说出其他的话,他们就这样拼命不断地尖叫着,直到停止呼吸,”王庆福说,“而那个妖道,也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就那样冷冰冰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言不发。当三个孩子都死去之后,他才转过身,默然关上观门,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后来呢?没有人去找那个道士的麻烦吗?”于志可问。  王庆福苦笑一声:“死去孩子的父母去告了治安官,而是能有什么用呢?道士和扎兰丁王子有关系,谁敢轻易去动?何况三个孩子是自己吓死的,有没有人亲眼见到道士下手,验尸也找不到什么证据,事情只能不了了之。不过在此之后,整座邪米思干大城里的父母们都严禁家里的孩子靠近道观了。即便是到了大汗破城后,扎兰丁王子早已逃离,妖道也不知所踪,仍然没有人敢于进入那座道观。所以现在道观都还在,尽管已经破败不堪。”  三个孩子被活生生吓死……临死前拼命叫喊着“怪物”……不进香客的道观和神秘的妖道……于志可一面走着,一面觉得此事非比寻常。这个道士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他想,无论如何,即便是为了维护正统道门的荣誉,我也应该想办法查探一下。  他很快来到了城北,略加打听就找到了道观。如王庆福所说,道观已经破败不堪,成吉思汗入城时,士兵们四处纵火烧杀,把道观烧掉了一小半,剩下的残破部分也无人打理。在飘扬的雪花中,连观门都倒塌了的道观几乎和废墟无异,入口处黑黢黢的大洞隐隐透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森冷气息。  于志可来到观门口,在地下捡起已经断成两半的牌匾,勉强辨认出道观的名字是“摩云观”。抬起头来,门内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楚。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才发现,这座道观虽然外面看来并不起眼,里面却比他想象中还要大,灵官殿、三清大殿、四御殿等一样不缺,尤其三清殿里供奉的张天师像可以说明这座道观属于正一派。于志可有些奇怪,作为与全真派平起平坐的大派,怎么会有弟子去做“妖道”呢?或者说,这个所谓妖道只是假冒正一派的名义,内里暗藏玄机?  他继续向道观深处走去。道观里遍布灰尘蛛丝,墙皮和梁柱上的漆皮纷纷剥落,看来似乎这两年来这里的确没有人活动。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扫过文昌殿的某一个角落,发现那里的地面颜色有异,走过去一看,有一块两尺见方的地面上,几块地砖明显要比周围的干净一些。再顺着这几块地砖向周围寻找,可以发现一条极细窄的小径,通向墙上的某一个缺口,很像是人踩出来的。  他连忙走到那几块地砖旁边,伸脚踩了踩,果然是松动的。于志可心里暗喜,在附近细细搜寻了一会儿,终于在文昌帝君塑像的左脚下找到了一个隐蔽的按钮。他用力按下按钮,一阵机关声响后,那几块地砖陷了下去,地面上露出一个大洞,有石阶通往地洞的深处。  他站在洞口,试图往里面张望,但在一片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楚,想要弄明白洞里有什么,就必须得走下去。犹豫了片刻后,于志可握了握腰间师父赠予的佩剑,似乎是从中汲取了勇气。他踩着石阶走了下去。  石阶很长,延伸向一条长而黑暗的甬道,并且充满了呛人的尘土气息和不知什么东西发霉的味道。于志可左手拿着点亮的火折,右手按着长剑,小心翼翼地缓步前行,也不知走了多久,鼻端忽然传来一阵隐约的臭味,越往前行,这股臭味越来越浓烈。  那是腐尸的恶臭!在这些年无休止的战乱中,他对这样的尸臭是再熟悉不过了,不由得愈发警惕。这时候他的脚下碰到了什么硬梆梆的东西,低头一看,赫然是一根长长的白骨,看形状应该是成年人的大腿骨。  这个道观果然蹊跷,于志可想着,缓缓地拔剑出鞘,并且果断地吹灭了火折。  再往前走,在浓烈的腐臭味中还可以分辨出血腥味,这让于志可更加紧张。他隐隐有点后悔,自己不应该这样孤身犯险,但已经走到这里了,就此回头却也太可惜,最终还是咬着牙继续走了下去。  他用手扶着甬道的石壁,轻手轻脚地向前挪动,沿路又发现了一些零散的骨骸。这条长长的甬道向前还有两个拐弯,第二个拐弯之后,眼前渐渐出现了一点光亮。继续向前行走,光线越来越足,可以看到前方有一道铁栅栏,栅栏里好像是隔出了一个天井,日光就从天井的顶部照射下来。隔着数丈的距离,隐约能看见天井里有什么黑影在蠕动。  于志可心里升起了某种不祥的预感。他平举着长剑,一步一步地来到铁栅栏前,从栅栏的缝隙里向内窥探。这一看之下,他的心脏差点因为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惧而停止跳动。  怪物!  那一瞬间他想到了那三个小孩临死前的呼号。怪物,道观里果然禁锢着一只怪物。或者说,除了怪物这两个字,很难用别的词汇去形容它。  铁栅栏里果然是一个宽阔的天井,天井地面上趴着一团看上去软绵绵的巨大的物体。这个物体大约三四丈长,两丈高,在阳光下呈现出惨白的色泽,全身都在蠕蠕而动,似乎应该是有生命的,但从外观却完全见不到四肢和五官。它不知从哪个部位发出呼噜呼噜的奇怪声响,就像是在喘息,整个身躯犹如一大块能够活动的布满皱纹的肉块,在地面上缓缓蠕动着,每动一下都会带动着整个身躯上的“肉块”颤抖和波动。  这就像是一大块有生命的肉,于志可产生了这样奇怪的联想,并且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他在脑海里搜索着相关的知识,感觉这玩意儿似乎有点像《山海经》中记载过的“视肉”,据说是远古帝王用来服食的补品,每割下它的一片肉,又能再生出一片。民间也有“肉灵芝”“太岁”等不同称谓。  但于志可敏锐地感觉到,这并不是普通的视肉,从来没有任何书籍记载过如此巨大的一块视肉,何况它浑身上下散发出中人欲呕的恶臭味,哪里像是珍贵的补品?更重要的在于,从第一眼见到它,于志可就感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邪恶,那是一种来自远古记忆中的深深恐怖,一种能直击人心的毛骨悚然,令他全身冷汗直冒,觉得眼前有一团连阳光都无法照亮的黑暗正在蔓延开来。  而另外一种更为可怖的联想产生了:与其说这个怪物像一团没有规则形状的肉,倒不如说它更像——人的脑子,扩大了几百倍的人的脑子。  那个失踪的妖道,在邪米思干大城待了那么久,原来就是为了豢养这头怪物吗?于志可揣想着。而扎兰丁王子对他进行幕后支持,无疑也是为了这个怪物。它到底有什么用?  于志可正在沉思着,天井的上空忽然传来一阵声响,像是有什么活动的铁板被掀开了。他抬头一看,天井上方的侧壁上打开了一扇小窗,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窗户里扔了出来,啪地一声掉落到地上。于志可定睛一看,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那是一个婴儿!一个已经被摔得四分五裂的婴儿!  天井里的怪物也不知道是闻到了还是听到看到了——因为从它的外形实在难以找到五官——忽然发出一阵类似于兴奋的呜鸣声,整个身体加速蠕动,从下侧探出一团触手一般的肉条,一下子把婴儿的残尸全部席卷在其中,然后收回到身体里去,一阵类似咀嚼般的骨肉碎裂的声音响起。  它在进食。  于志可只感到一阵难以压抑的怒火从心底升腾而起。这个小婴儿,从体型判断最多不过七八个月,竟然就这样被生生摔死然后喂食这头恶心的怪物,要有多么残忍的心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他不由抬起头,瞪视着那个窗口,距离太远无法看清窗口的人脸,他只能感觉到有两道锐利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扫过,随即隐去。  被发现了,于志可想着,我得赶紧退回去。但这个念头转得太晚了,他刚刚转身走出去两步,背后传来一阵吱嘎的金属声响,扭头一看,封锁着天井的铁栅栏竟然被机关带动着升了起来。他和怪物之间,已经没有了阻隔的东西。  糟糕了。于志可情知不妙,尽量放轻脚步,一点一点往后退,希望自己不要吸引到怪物的注意力,但偏偏害怕什么就来什么。怪物朝着他的那一面身体上,突然裂开了一条缝,缝隙里露出一个暗红色的圆球,不安分地转动着,圆球的表面隐隐闪烁着绿色的光芒。  于志可猛然意识到,这是怪物的眼睛!他赶忙转过身,向着甬道的入口处发足狂奔。身后传来一阵令人汗毛倒竖的重物和地面摩擦的声响,显然怪物发现了他,并且已经追了过来。  如果这是一个人,或者是一头狮虎之类的猛兽,于志可还有转身一搏的勇气,但面对着这样一个远远超出人类认知的怪物,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拼命奔逃。一边跑,他一边回头瞥了一眼,只见怪物庞大的身躯就像一条松毛虫一样,一拱一拱地向前行进,尽管没有腿脚,速度却快得惊人。  于志可用尽全身力气奔跑着,耳听得背后的怪异声响在不断靠近,只觉得心脏都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觉得这个一团肉乎乎的怪物张开了大嘴,正在把灼热的呼吸喷到他的身上。  万幸的是,怪物毕竟体态臃肿,在拐弯的地方就会有所停顿,借助着甬道里的几个救命的拐弯,于志可终于没有被怪物追上,而是在千钧一发之际冲出了地道。地道的出口狭窄,怪物虽然紧跟着追了上来,巨大的身体却被拦住了,无法冲出。但它还是狠狠撞在了出口处,令周围的砖块都碎裂开来。  “我就这样连滚带爬地冲出道观,一路跑了回来,没有停下一步。”于志可说。  丘处机听完之后,思索了一下,站起身来:“我们去看看!”  李志常立即招来了护卫的蒙古卫兵,丘处机带着十八名弟子一同赶往城北。尽管有这些全副武装的兵士随行,来到道观门口时,于志可仍然心有余悸。但他还是勇敢地走在最前面,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地道,一同钻了下去。蒙古卫兵们握紧了武器,随时准备动手砍杀。  然而怪物已经消失无踪,无论甬道还是天井,都已经空空荡荡。只有甬道的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粘液,天井的地上还有婴儿的残血,证明于志可方才所经历的并不是一个想象中的噩梦。  蒙古士兵们仔仔细细地搜寻了这座道观,有了更为惊人的发现:他们在一间密室里发现了十多个奄奄一息的婴儿,以及一尊尚未完成的巨大的铜像。这个铜像只完成了躯干,还没有做好头部,所以无从得知它到底是什么。但人们注意到铜像的胸腹部分是一块活动的铜板,打开之后,里面是中空的,下方还有一个像是堆填燃料的金属槽。  “志可所见到的用婴儿喂食怪物,恐怕只是一个偶然,”丘处机沉思片刻后说,“死了的才会扔下去投食,而活着的……也许是用来献祭。”  “献祭?”弟子们很是吃惊。  “是的,献祭,这个铜像的胸口,就是一个熔炉,”丘处机说,“看起来,祭祀的时候是把婴儿扔进去,活生生地烧死。”  所有人都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这样的神明,在中华大地闻所未闻,我猜想,或许是来自西域诸国的邪神。”丘处机又说。  婴儿们都被救了出去。但由于缺医少药,他们还是难以逃脱死亡的命运,何况活下来的也很难在邪米思干找到愿意收养的人家,死去,也许是最好的解脱。  妖道终于未能被找到,道观被蒙古兵们放火付之一炬,但全真道士们的心里仍然难以平静。他们都禁不住要去猜测,那个视肉一般的巨大怪物究竟是什么,道观主人和扎兰丁王子究竟有什么阴谋,这尊邪恶的铜像又代表着什么。他们都隐隐察觉到,这座恐怖的道观所代表着的,可能是某些人们闻所未闻的黑暗与邪恶。在它的背后,潜伏着一些超越人们认知的事物,甚至于比成吉思汗的铁蹄更加让人不寒而栗。  “师尊,这件事情,我可以记录到我们的西行日志中吗?”李志常问。这一路从中土到西域,他都坚持记录着行程和沿途的风土人情、地理概况,准备将长春真人的事迹流传于后世。  “暂且莫要记录,”丘处机沉吟片刻后说,“那些尚未确定的事物,还是留待后人去发掘吧。都记住,此事不可再提,权当是从未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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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当这个名叫兰真澍的道士一步三晃地回到村里时,李木头正在门口晒太阳,养着他的伤腿。看到兰真澍回来,他有些吃惊。兰真澍的脸色煞白,满头虚汗,道袍上也有多处破裂,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可以见到暗红的伤口  “兰道长,您怎么了?”李木头急忙问,“您不是和您的师兄去为皇上寻宝去了么,找到了吗?”  兰真澍听到有人招呼他,先是一惊,继而像是终于放松下来,缓缓坐在地上,低声说:“请给我一点水。”  李木头转身回屋,给兰真澍打来一碗水,兰真澍右手接过碗,但手腕抖得太厉害,一下没有拿稳,瓷碗落到地上,摔成了碎片。  “抱歉,这个碗我会赔偿你的。”兰真澍苦笑着说。  “您这是说什么话?”李木头连连摆手,“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打烂一个碗算什么?”  李木头是川东阆中山区的一个山民,与独生儿子相依为命,几天前上山砍柴,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下,跌断了一条腿,眼看只能死在山里,结果两位路过的道士救了他。感激涕零的李木头请二位道士到家里做客,问起两人为什么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两人倒也不隐瞒。原来这两位道士一个叫卓真定,一个叫兰真澍,是龙虎山修炼的正一派道士,师从于第四十八代天师张彦頨。此时正是嘉靖年间,嘉靖皇帝一向对丹鼎修炼之术最为热衷,于是张彦頨投其所好,广派门下弟子深入西南四川、云南诸省,寻找古代高人方士遗留下来的宝器、秘籍等物,以便供奉给皇帝。卓兰二人就是派出弟子中的两员,被安排来到阆中山区。  “二位道长恐怕是来错地方了,”李木头说,“我们这一带,从来就没有道观,连游方道士都碰不到几个,哪儿来什么修道的老神仙留下什么宝物啊。不过么……”  “不过什么?”卓真定问。  “老和尚倒是有一个,不知道对二位有没有用。”李木头说。  “和尚?是这附近有什么小庙吗?”兰真澍问。  “没有庙,就是一个孤身一人的和尚,”李木头说,“大概是二十多年前来到这里的,独个儿一人在北面的山上居住,也不和人来往。谁都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开始大伙儿还担心他干什么坏事,但是时间长了,他也没有做任何伤害我们的事情,大家也就慢慢放心了。”  修道之人在山野里独自隐居是很寻常的,但和尚隐居这种事却很少见,更何况一呆就是几十年,听来着实有点奇怪。两人反正就是胡乱撞运气,于是决定去看看,说不定没有道家的宝贝却能找到点“佛宝”,也能稍微平息师父的怒火。  两位道士当天就按照李木头所指点的方向出发了,李木头则在家里慢慢休养腿伤。几天过去了,就在他几乎把这件事给忘记了的时候,兰真澍却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回来了。  李木头想要询问为什么卓真定没有和他一同回来,兰真澍却只是连连摇头,一句话也不肯说,他只好不问了。而回来之后的当天夜里,兰真澍开始发起了高烧,李木头把他留在家里,打发儿子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地请来郎中开了药,将养了十来天,这才慢慢好转。在此期间,兰真澍几乎一言不发,眼神里的惊惧却丝毫没有减退,李木头甚至怀疑他已经被高烧烧坏了脑子。  这两个道士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卓真定为什么会失踪了?兰真澍为什么会吓成那样而又什么都不肯说?李木头禁不住在心里猜测,却又知道自己的胡乱猜想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忠厚朴实的他只是尽力照料着兰真澍,打算等他康复后再让儿子送他离开。  然而十多天后的一个下午,正当李木头站在屋外活动筋骨的时候,远处又走来一个人,赫然是卓真定。他不禁又惊又喜:“卓道长,您回来了?这些天您去哪儿了?”  卓真定淡淡地点点头,并没有回答后一个问题,但李木头却猛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首先,卓真定和兰真澍入山时穿的是质地还算不错的道袍,只是长期在外奔波磨得有些旧了,现在回来时却穿的是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衫,仔细看有些像和尚的僧袍——难道这套僧袍是从老和尚那里得来的?  更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是卓真定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某种气势。虽然他的相貌和体型都没有丝毫变化,但李木头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眼前这个人并不是卓真定,而是另外一个陌生人。或者用另一种玄一点的说法,卓真定的外形不变,灵魂却好像已经被更换了,尤其是那一双冷漠如冰的眼神,着实让人不寒而栗。  就在迟疑的时候,卓真定已经径直越过他,推开了房门。几乎是在门开的同时,一声惨叫从房内爆发出来。李木头急忙回头,只见兰真澍连滚带爬地冲出了房间,跑了两步之后就瘫软在地上。  他的脸上又一次现出了李木头曾见过的那种极度恐慌的神情,双手无意识地在空中乱抓,嘴里近乎语无伦次的狂呼着:“不可能!你已经死了啊,你怎么可能……你是死人!你是死人!”  死人?李木头心里一震。卓真定依旧一言不发,只是一步步逼近兰真澍。兰真澍甚至无力站起来,只能在地上挪动着双腿一点点向后退,嗓音都因为恐惧而变得嘶哑:“我亲眼看见的!你的半个身子都变成了白骨!你怎么可能活过来,怎么可能?”  “你已经死了!”兰真澍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李木头也吓坏了,悄悄地拖着伤腿一步步向后退。他这才明白过来,两人一同去寻宝,兰真澍却独自一人回来,原来是因为卓真定已经死了。而且不但死了,还死得很惨,“你的半个身子都变成了白骨”,难怪兰真澍回来时那么惶恐。  可是现在,这个被兰真澍认定已经死去的人竟然活过来了,而且是完好无损地活过来,看他的动作轻柔协调,哪里像是有半边身子化为白骨的模样?难道是……鬼魂?  想到鬼魂两个字,李木头更加害怕,躲到屋外的井栏后面,偷偷窥视着。他看见卓真定不紧不慢地逼近兰真澍,兰真澍则惊恐万状地持续后退,整个身体像筛糠一样抖动着。  “我真的不是故意抛下你的!”兰真澍忽然间转换成跪姿,跪在了卓真定面前,开始重重地磕头,“那个怪物……我拿它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逃命啊!我如果不逃,就会和你一样死的!”  兰真澍磕头如捣蒜,但卓真定却始终沉默着,一言不发,只是这样无形的压力似乎更让兰真澍难以承受。他的头颅一次次重重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血流满面也没有停下,终于,在一次沉重的碰撞之后,兰真澍的头一歪,再也不动了。  也不知道他是撞死的还是生生吓死的,李木头在心里嘀咕着,同时更加担心自己的安危。 但卓真定好像并不在意他的存在,只是俯下身在兰真澍身上细细地搜索了一番,随即离开他的尸体,走入了李木头的屋子里,屋内很快传来粗暴的翻箱倒柜声。  他在找什么东西!李木头恍悟。看上去,两人结伴前往寻找老和尚的过程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非常复杂而又惊心动魄的事件。兰真澍不只是扔下濒死的卓真定独自离开,还拿走了某样东西,而现在,死而复生的卓真定回来寻找那样东西了。
  一个奇怪的、生死不明的家伙正在把自己家里翻个底朝天,但李木头却半点不敢去阻止。反正我家里也没有任何值钱的物件,他安慰着自己,趁卓真定没有注意到他,艰难地拖着伤腿悄悄逃远,躲到了村外的一片灌木丛中,只求卓真定早点找到他要找的东西,然后早点离开。  就这样挨到了傍晚,李木头的肚子里开始感到了饥饿,他不禁想到,往常的这个时候,自己应该已经做好了晚饭,等着儿子回家一起吃……儿子!他猛然醒悟过来,自己一直躲藏在这里,只想着自己的安危,却忘记了在田里种地的儿子。现在这个时间,正好该是儿子回家的时候。  他猛地站起来,不顾伤腿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跑回家,刚跑出两步,他就看到了前方亮起来的火光。在村民们的喧哗声中,他的心沉了下去。  烧起来的果然是他的家。那几间简陋的茅屋正在被冲天的火焰吞噬,而儿子就躺在门外,和死去的道士兰真澍并排。李木头眼前一黑,怀着万分之一的希望伸手去探查儿子的鼻息,然后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不顾一切地嚎啕起来。  几天之后,李木头办完儿子的丧事,没有回到乡亲们替他搭建的临时落脚的窝棚,而是独自一人来到了已经成为废墟的旧屋,凭记忆来到了儿子房间的方位。他失魂落魄地坐在烧焦的土地上,垂泪回忆着儿子从呱呱坠地到长成一条粗壮朴实的山里汉子的人生历程,回忆着父子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回忆着几次试图为儿子说亲都因为家贫而失败,想到难过的地方,他忍不住挥起拳头,狠狠捶打在地上。  李木头已经上了年纪,这一拳无心而发,原本力量也不大,但没想到一拳砸下去,竟然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大洞。他吃了一惊,绝不相信自己能有这样的力气,连忙低头一看,却发现地上露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坑洞。他想了想,有些明白过来,一定是这里的地面事先被人挖成中空了,所以他这一拳下去仅仅是打破了外部的伪装而已。  一向老实憨厚的儿子怎么会在自己的房间里挖坑藏东西?李木头很是疑惑,但又很快反应过来:过去的十多天,这个房间一直是让给兰真澍居住的。也就是说,这个坑应该是兰真澍挖出来的。而兰真澍会把什么东西藏到这个坑里呢?难道就是死而复活的卓真定力图寻找的、两人在寻宝途中所找到的东西?  李木头伸出颤抖的手,摸进了这个坑里。他隐约感觉到,自己的命运有可能会为了这个意外的发现而改变。他所没有想到的是,改变的远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命运,与之一同发生扭曲的,还有这个世界的历史。
  三、  刽子手用火炬点燃了柴堆,升腾的烈焰迅速吞没了那个瘦小的躯体。很快的,皮肉烧焦的浓烈臭味在空气中散布开来。  “愿烈火洗涤你污秽的灵魂,愿上帝从此宽恕你的罪孽。”神父的左手按在圣经上,庄重地祝祷着。  汉娜的目光越过神父,望向燃烧的火堆。行刑柱上的米莉安已经完全化为了蜷曲的焦炭,不过她并没有真正遭受到火刑的痛苦。在耳闻目睹了太多恐怖到让人做噩梦的残酷审讯后,米莉安丧失了一切抗争的勇气,被捕后几乎是立刻承认了自己女巫的身份。法庭因此赐予了她宽大的慈悲,先对她执行了绞刑,吊死她之后再进行火刑。  对于那些被教会认定身份的女巫来说,这几乎是最好的结局了。假如坚持不承认自己是女巫,囚犯们就会遭受种种骇人听闻的酷刑:鞭打、灌水、针刺指甲、夹棍、虎钳、用通红的烙铁烧灼双脚、拉伸肢体的肢刑架、在头皮上浇白兰地然后用火烧……光是听到描述,就足以让人全身颤抖。之前汉娜也曾亲眼目睹过邻村的珊德拉的惨状,在被抓捕后,她坚持不肯承认自己是女巫,仅仅过了一个星期,她就几乎失去了人形,变成一团烂肉。  更加悲惨的是,尽管始终倔强地拒绝认罪,法庭仍然裁定她是被魔鬼引诱而背叛了上帝的女巫,最终判处她火刑。那一次的火刑,汉娜没敢去看,但听看完了行刑过程的人说,即便在被烈焰吞噬的时刻,珊德拉仍然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喊叫:“我不是女巫!上帝一定会惩罚你们的!”  而眼下,已经被绞死的米莉安无法发出声音,那种无言的寂静却更加让人不安。汉娜不由得又冒出了那个拼命抑制却又怎么也抑制不住的念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呢?  在这个时代,教会对女巫的制裁达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人们简直难以想象,自己的身边会潜伏着那么多魔鬼的情人,但法庭的宣判是不容置疑的。一个又一个平时看起来寻常无害的妇女被发现其实是女巫,然后遭受酷刑审判并最终被执行死刑。魔鬼的阴影笼罩着整个欧洲。  汉娜居住的村子位于普鲁士勃兰登堡的南部,原本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但当“识破者”来到勃兰登堡区域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自称拥有上帝赐给的天眼,能够在人们的眼珠里辨认出只属于魔鬼的邪恶光芒,带有这种光芒的人自然就是巫师和女巫了。他宣称,他在十年的时间里走遍了欧洲,总共揪出了五百多个巫师和四千多个女巫。这一次,应教会的邀请,他来到了勃兰登堡,也带来了腥风血雨。  女巫的辨别有多种方法,只要符合任意一种特征,就可以被认定是女巫,这样的裁判标准就像是在渔汛期撒大网捕鱼,入网的人不计其数,审判的过程也让人完全无从自辩,基本上被捕就意味着被认定为女巫,也就意味着死亡。  按照抓捕女巫的宝典《女巫之锤》的记录,女巫们拥有各种各样的邪恶力量,她们会飞、会驱使动物、会用诅咒杀人、会在田地里散播瘟疫,女巫的集会上会杀害婴儿作为献给撒旦的祭品,等等等等。最初听到这些说法时,汉娜也对女巫怀有深深的恐惧和憎恨,但当一个个看起来绝不像女巫的村民、熟人甚至于朋友被揭发出女巫身份后,她开始产生了怀疑。更加可怕的是,按照那些捕风捉影的标准,她觉得自己也可能符合女巫的定义:她的肩头有三颗排列成近似等边三角形的黑痣,那可能被认为是魔鬼赐予的标记;几年前的一个春天,她家的母牛生下一头只有三条腿的畸形牛犊,这也会被认为是巫术作祟。  最最要命的在于,汉娜是一个寡妇,在最近一两百年来对女巫的镇压中,寡妇总是首当其冲,据说是因为身边没有男人,容易被魔鬼趁夜交媾得手。在附近村落已经好几个寡妇被判为女巫执行了火刑,村里人看她的眼神也越来越奇怪,但她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听天由命。除了祈祷上帝保佑,她知道自己无处可躲、无路可逃。  米莉安的火刑结束后,汉娜回到家里,回想着尸体烧焦的气味,连晚饭都没有胃口吃,只是把身子缩在床上,满脑子都在想象着倘若自己被抓后会发生些什么,直到深夜才迷迷糊糊地睡着。在梦里,她被绑在行刑室里,脚下踩着烧红的火盆,一个浑身裹在黑袍里的男人手里握着锋利的铁钩,一下子划开了她的肚腹,肠子流了出来。  汉娜尖叫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了。她正在心有余悸地喘着气,忽然间心脏几乎停顿:她发现,自己的床前站着一个人,黑暗中无法看清他的穿着相貌,只能隐隐从体型判断出这是个瘦削的男人。  “你、你是什么人?”汉娜一边发问,一面悄悄伸手在床头摸索,但除了一个烛台之外,并无其他可以做武器的东西。她只能把烛台攥在手心里。  “请放下吧,我来这里并没有恶意,”黑暗中的男人说,“何况那么小的一个烛台,也根本伤不到我。”  这个人的德语说得相当纯正流利。但正因为太纯正了,不带一点口音和方言词法,让汉娜意识到这是一个外国人。她定了定神,轻声问:“我可以点灯吗?”  “请便。”对方回答。  汉娜穿好衣服,点亮了蜡烛,烛光下她看清了这个男人的长相,不由十分诧异。她原以为这是个法国人或者英国人,却没想到会看到一张黄色皮肤的东方面孔。这竟然是一个东方人,虽然穿着欧洲式样的衣服,头上却古怪地挽着一个发髻。汉娜隐隐记得曾有人提起过,在遥远的东方,有一群不信上帝而只信东方神明的人,头上就会挽起这样的髻。  “你到底是什么人?来找我干什么?”汉娜问。  “你的祖父名叫莫里茨?塞巴斯蒂安?弗林斯,因为斗殴伤人被关进监狱,然后在监狱里感染鼠疫死去了,对吗?”东方人并没有回答,反而向她提出了问题。  汉娜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的?”  东方人不答,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你的祖父死后尸体直接被烧成了灰烬,根本没有交给你们举行葬礼,对么?”  汉娜默默地点点了头,还没有张口,东方人已经问出了第三个问题:“你祖父的遗物里,有一个银质的鸡心吊坠,能不能给我看看?”  这个奇怪的东方人,好像什么都知道,汉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从柜子里掏出一个木盒递给他。东方人打开木盒,取出吊坠,仔细观看了一分钟,把它重新放了回去,然后转头对汉娜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告诉你,你已经在女巫名单上了,大概四五天之后,等处理完了手里的这一批,就会来抓你。”  汉娜踉踉跄跄地退出几步,失魂落魄地坐在床上,双手捂着脸哭泣起来。但很快地,她又止住了哭泣,哽咽着说:“谢谢你来告诉我。可我该怎么办呢?”  “我很想带你逃走,但是时机不太对,”东方人说,“诚实地说,我现在也是个逃犯,正在被一些比教会更厉害的人追捕,在摆脱掉那些人之前,带上你只会两个一起死,所以我其实只是来给你捎个话的。”  “捎个话?”汉娜一阵茫然。  东方人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汉娜,上面写着一句话。汉娜看着这句话,忽然间浑身一震:这是祖父的字迹!从小就从书信里早就看习惯了的祖父的字迹!  “我的祖父……他还活着吗?”汉娜十分惊诧。  “总而言之,这一行字的真假你自己判断,愿不愿意相信也由你,”东方人没有正面回答,“我得走了,愿你们的上帝能保佑你逃脱劫难,美丽的女士。”  东方人像一阵风一样,突然出现又迅速离开,如果不是那张上面有祖父笔迹的字条,她几乎要以为刚才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梦。但这不是梦,纸张是真的,祖父的笔迹也完全看不出破绽。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处境:东方人没有任何理由编造谎言来骗自己——因为他什么都没有索取,何况自己也早有预感,被当成女巫抓起来受刑看来是无法避免的了。但是女巫也可以少受痛苦,那就是痛痛快快地承认女巫身份,恳求法庭直接赐予慈悲的绞刑,那样可以免除审判过程中的种种酷刑,也能够在绞死后才经受火刑,不必体会烈焰焚身的惨酷。米莉安就选择了这样的结局。  可自己呢?自己应当怎么办?祖父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要给自己留下这句话?汉娜完全想不明白。但是祖父的话明明白白放在眼前,难道这句话当中会蕴含着……某种生机?可是这样的生机,汉娜实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勇气去争取,因为那根本就是生不如死的炼狱。  她的脑子里一团乱麻,不知不觉间手一松,纸条落到了地上。在烛光照映下,那一行潦草而有力的文字显得分外清晰:  “千万别认罪,无论经受多少刑罚,一定要活着熬到火刑!”  东方人的预测是准确的,五天之后,全副武装的士兵们来到了汉娜的家门口。汉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胸前虔诚地画了一个十字,走出家门。她的脸色苍白,身体也在微微发抖,却努力让自己跨出的每一步都平稳而优雅。  “我们走吧,先生们。”汉娜轻声说。
  四、  深夜的电话总是让人心惊肉跳。詹莹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希望这只是某个喝醉了的家伙拨错了号码,但铃声锲而不舍地持续响着,一遍又一遍,她终于只能认输,很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喂?”  “珍妮,是我。”电话里的人喊出了她的英文名字,声音更是她无比熟悉的。  “哈德利教授?是你吗?”詹莹立刻睡意全无,“我在新闻里看到,你被通缉了……”  “那是陷害!我没有杀人!”电话里的人压低着嗓音吼叫道,“你相信我所说的吗?”  “教授,我没有办法说相信不相信,”詹莹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这是你以前教导我的,凡事用证据说话,而不是主观臆测。”  “你果然是我的好学生,”哈德利教授苦笑一声,“好吧,信不信已经不重要了,我只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  “如果是触犯联邦法律的事情,那我恐怕……”詹莹犹犹豫豫地说。  “你放心,我不是要你帮助我逃亡什么的,”哈德利教授急忙说,“我只是想把一些资料转交给你,一些绝对绝对没有触犯联邦法律的学术资料。”  詹莹想了想:“这倒是可以,但你能先告诉我为什么吗?自从你去了中国,我们就已经有七八年没有见过了,现在你突然回来了,还变成了杀人嫌疑犯,总得让我知道一下你这些年做了些什么吧?”  “我所做的,那些资料里说得很详尽,”哈德利教授说,“你看完之后就会全都明白了。假如你看完之后还觉得不妥,可以把那些资料交给警方,这样总行了吧?”  “……好吧,既然这样,那我怎么能得到这些资料?”詹莹勉强说。  “我把资料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但必须有我的钥匙才能打开保险柜。我告诉你一个地址,今天上午九点到那里,会有人把钥匙交给你,同时告诉你资料的所在地。”  詹莹记下地址,有些失望:“教授,这么重要的事情,难道你不能和我见一面吗?”  “抱歉,我不能,亲爱的,”哈德利教授的语声里充满了紧张,“现在我身边危机四伏,有一帮比警察危险得多的人等着要我的命。”  “那你还是赶快去自首吧!”詹莹说,“落在警察手里,至少不至于丧命啊!”  “晚了,来不及了,”哈德利教授发出一声含义复杂的长叹,“我要走了,那些人马上会追过来。珍妮,那些资料拜托你一定要好好保存,那是我在中国找到的不可思议的东西……人类的命运就在其中。”  “你说什么?”詹莹大为惊骇。她还想再问,但电话那头已经挂机,只剩下单调的长音。  詹莹放下电话,完全没有了睡意。她披上睡衣,坐在阳台上点燃一根烟,开始回想哈德利教授的事情。  霍奇·哈德利教授是她在密歇根州立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时的导师,这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不像一般的美国人那样开朗而有幽默感,甚至连寻常的人际交往都不太擅长。但他在学术上的成就是无可争议的,在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方面都有高深的造诣,这也是詹莹选择他的原因。她相信,以自己中国人特有的勤奋刻苦,一定能在这个怪老头手下有所成就。  果然,在经过了短暂的磨合期后,两人在学术上越来越合拍,哈德利教授也在詹莹的感染下对古老的东方文明产生了兴趣。他开始只是兴致勃勃地加入了几个论语和道德经的学习班,然后在詹莹面前怪腔怪调地念“道可道非常道”;到后来却钻研得越来越深。  就在詹莹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第二年,哈德利接受了中国一所大学的邀请去做访问学者,原计划一年后归国,但即将期满的时候,他给詹莹打了一个越洋电话。  “我不回美国了!要在中国多留一些日子,甚至于好几年!”哈德利的语声里充满了兴奋。  “为什么?”詹莹问。  “我找到了我毕生追寻的东西!太美妙了!”电话那头的哈德利几乎是大叫大嚷着说。  “你找到什么了那么开心?”詹莹倒也并不吃惊。哈德利这个人就是这样,平时沉默寡言老板着一张脸,但一旦真正开心起来,就会忘乎所以。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具体的,那是个大秘密,足以改写历史的大秘密,”哈德利眉飞色舞的模样简直能通过话筒传递到大洋彼岸,“总之,我在这边认识了一个道士……”  “道士?”詹莹怔住了。她原本以为哈德利是加入了某只考古队,要去发掘三星堆之类的。  “是的,我要去寻找他们的道观,一座消失已久的道观。足以震惊世界的秘密就在那个道观里!”  “你可千万别被什么骗子给骗了,”詹莹提醒说,“中国有很多文化骗子,专门用考古发现、珍稀古董之类的东西去骗外国人。”  “放心,绝对不是骗子!什么假文物假古董也不可能瞒过我的眼睛!”哈德利说,“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那是哈德利在中国期间最后一次给她打电话,那之后他几乎人间蒸发,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只有偶尔一封语焉不详的电子邮件证明他还活着,不必去替他上报失踪人口。七年过去了,当詹莹已经很少想起这位导师的时候,他却重新出现在了詹莹所居住的纽约,而这一次出现,是在电视新闻里。  哈德利杀人了。在曼哈顿下城的唐人街,他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了一个华裔古玩店老板一家五口人,并且把他们尽数肢解。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的证词和现场找到的指纹、毛发、足迹等证据,都表明哈德利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这位消失已久的考古学家,就这样一夜之间变成了杀人嫌犯。  一星期之后的深夜,他给詹莹打了这一通莫名其妙的电话。  在夜风的吹拂下,詹莹的头脑格外冷静。她猜测着,哈德利一定是找到了当年所说的那座“消失的道观”,然后在其中找到了他所谓“足以震惊世界的秘密”。但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他却守口如瓶从未详细解说过。  “总不可能是长生不老的仙丹吧……”詹莹自言自语着。  另一方面,从唐人街那一家华裔恐怖的死状,她也意识到,此事极度危险。如今她已经入了美籍,生活稳定舒适,实在不想让自己的生活产生什么波折。拿到那份资料,或许自己有机会在学术界一夜成名,但是否要以生命为赌注,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詹莹在举棋不定中度过了这个夜晚,天亮之后,她才终于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先把钥匙拿到手里再说。之后去不去取出那份神秘的资料,可以慢慢地考虑清楚再做打算。  于是她喝了一杯浓浓的黑咖啡,换好衣服出门,开车驶向见面地点,这一天道路上略有些堵,到了八点四十五分左右,距离见面地点仍然还有两条街。  一向都有守时习惯的詹莹有些不满地按着喇叭,催促前面的车走得快一点。这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一阵异常的巨大轰响声,听上去像是有飞机飞过,但那声响却比平常的飞机声大许多。她有些纳闷地抬起头,立刻惊呆了。  一架波音767客机正飞行在不可思议的低高度上,像一只铁皮大鸟一样从人们的头顶上掠过,而从它飞行的路线来看,它恐怕要……  “我的天哪!”詹莹一把捂住了嘴。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惧甚至让她忘记了自己还在开车,汽车笔直地撞上了前方车辆的尾部。与此同时,整条街上都响起了杂乱的尖叫声。  但这一下撞击的声音和人们的尖叫被一个更大的声响所掩盖了。八点四十六分四十秒,从波士顿起飞的美航公司第11次航班飞过曼哈顿上空,笔直地撞入了世贸中心北楼。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冲天的火光和滚滚浓烟从纽约的最高处升腾而起。  哈德利教授指定的见面地点,是世贸中心北楼107层的咖啡馆。  这一天,是日。  詹莹一边为了美国的不幸命运而掩面哭泣,一边想着,哈德利教授那个可能震惊世界的秘密也许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第一章、死亡之夜  一、  激烈而雄壮的狗吠声响了起来,开始只是一条狗在叫,其后加入这一合唱队伍的同类越来越多。听声音,好像至少有十多条狗在一起撕咬狂吠,让人几乎能在脑海里描绘出那狗毛乱飞的混乱场景。  一分多钟之后,狗叫声短暂停歇了,接着又从第一条狗开始重新叫起,这是闹钟响过一遍又开始重复了。被窝里伸出一只手,从枕头边拿起手机,按停了闹钟,那惨烈的狗吠戛然而止。冯斯从被子里钻出来,打了个呵欠,闭着眼睛摇晃一下脑袋,显然还睡得意犹未尽。  过了好一会儿,他好像才回过味来,慢吞吞地从上铺爬下去,坐在电脑桌前,在键盘上敲击一下,点亮了电脑。电脑上显示着一个自编的网游外挂程序,正在采用虚拟手机环境的脱机外挂方式同时运行上百个手机游戏的账号。  屏幕右下角的系统时间是上午十一点零三分,正是冯斯利用外挂批量注册的这堆账号免费“抽将”的时候。此类卡牌游戏换汤不换药,本质上都是组队比拼数据,这一款手游以当代足球为背景,特色就在于通过抽取不同的球星卡来强化自己的队伍组合,花钱的话十块钱抽一次,若不花钱,每天每个账号有一次免费的机会。  外挂很快回馈出了今天的抽将结果,一百一十七个账号,一共抽出一百一十二个绿将,五个紫将,冯斯看着紫将名单,嘴里念念有词:“范佩西……不值钱;厄齐尔……不值钱;伊涅斯塔……二十块钱;伊布……不值钱;C罗……五十块钱。娘的,一星期没见着梅西了,真不要脸。”  这款游戏吸引了很多玩家,但抽将的过程十分折磨人,有些人花了上千块都得不到满意的将,气得砸手机,所以冯斯看准了机会,开始做卖帐号的生意。他注册了上百个账号每天免费抽将,倘若抽出了比较好用的紫将,就可以把这个账号通过网游交易平台卖出去换取人民币,即所谓出售“开局号”。当然了,这毕竟是游戏,游戏里球星卡的实力并不能和真实世界的球星实力完全挂钩,球星卡价格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在游戏里是否好用,比如范佩西和厄齐尔在球场上威风八面,在游戏里所拥有的技能却并不好用,只能被称为“废紫”,根本卖不出去。不过尽管冯斯嘴上抱怨着又没有见到最值钱的梅西,但这一天抽出了能卖50块钱的C罗,其实已经算赚了。  在交易平台上挂上了这两个分别抽出伊涅斯塔和C罗的账号后,冯斯这才睡眼惺忪地去往卫生间洗漱。这间能住四个人的大学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其他室友都老老实实去上课了,而对冯斯来说,上课属于非常态。  冯斯是这所国内知名的理工类大学的学生,正处在被誉为堕落边缘的大一下学期。按理说大学生们逃课玩游戏往往是从大二开始的,但冯斯天赋异禀兼胆大心黑,从入校半个月之后就开始逃课,又过了一个月,他把电脑搬进了宿舍——按学校规定,第一学期新生不许购置电脑。年级辅导员打上门来,打算训诫一下这个嚣张的浑小子,但冯斯一句话就让他哑口无言。  “我的父母都死了,总得让我有点谋生的手段吧,不然以后我吃饭都用你的饭卡?”冯斯说。  这一张分量十足的悲情牌打出来,辅导员准备好的一筐子训话戒条立时被生生憋了回去。过了好久,他才不甘心地眨眨眼睛:“但是你拿电脑怎么谋生?我担心你玩物丧志,沉溺游戏。”  “放心好了,我连助学贷款都没有申请,早就胸有成竹了。”冯斯坏笑一声。  冯斯并没有吹牛,利用电脑和网络,他的确为自己赚出了学费和生活费。网游里打钱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他还有许多其他的招数。  洗漱完毕,他回到电脑前,打开浏览器进入微博,开始在输入框里打字,一边敲击键盘一边嘴角挂着一种“老子就是在骗傻子”的讥嘲笑容:“所谓轰轰烈烈的惊世爱情,只是少年人涉世不深的幻想。爱情无非是两个人的长久守望,花开花谢,淡看烟雨,无需炽热的烈焰去烧灼,而只需要水滴石穿的耐心与坚韧——林语堂。关注@爱情箴言录 ,获得洗涤心灵的真爱格言。”  打完字,他又配上一幅网络上搜来的淡雅的紫罗兰的图片,点击了发送。五分钟后,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了将近两百次,这时候屏幕右下角弹出了私信提示。  “起床了?看到你又发了一条新微博。”  “嗯哼。”  “来三食堂吃饭吧。下周就是期中考试,该划重点了。”  “别三食堂了,吃腻了,七食堂吃小火锅吧。”  “好。半小时后见。”  半个小时之后,冯斯来到学校里口碑不错、价格略贵的七食堂,同班的学习委员文潇岚已经坐在一张餐桌旁等他了。和人们印象里的学习委员不大一样,文潇岚面容姣好,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短裙下露出的两条长腿难免让路过的男生们偷偷多瞄两眼。冯斯和文潇岚曾经是初中同学,但高中就不在一个学校了,没想到上大学居然进入了同一个专业,算是有些缘分。  “当心走光,”冯斯点好了小火锅后,在桌旁坐下,“咱学校男女比例可是七比一,您老随时处在群狼环饲中。”  “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猥琐?”文潇岚撇撇嘴,“看你刚才发的什么微博?你也真够缺德的,成天瞎编这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也就算了,还非得拉林语堂躺枪。”  “要是世界上都是我这样的聪明人,编那些段子也没有任何用处啊,”冯斯嘿嘿一笑,“但是世界是由傻子组成的,所以我这个账号才能积累到将近一百万粉丝,发一次广告就能收几百上千。这叫做生活的智慧,上帝保佑傻子。”  “说不过你,随你折腾吧,”文潇岚无奈地一摊手,“至少你能养活自己,比这个学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学生都强了。”  “其实想要养出个营销微博账号来没那么难,”冯斯看着文潇岚的脸,作审视状,“你虽然脑子笨点,但是好歹有点胸,脸也不至于吓死人,每天自拍几张性感照,我再多多帮你转发,‘大学校花大尺度私房照’,一两个月之后也能有不少粉丝了……”  “你才脑子笨!你才自拍性感照!”文潇岚一脚踩在冯斯的脚背上。  聊了一会儿天,小火锅也做好了,冯斯从窗口把热气腾腾的火锅端回来,不客气地吃起来,但很快又抬起头来:“怎么不吃?在我面前还装什么淑女?”  “我……我有事和你说。”文潇岚的神情看起来有些迟疑。  “如果是表白的话,坐在学校食堂里、面对着一锅三十块钱的金针菇肥牛可不是什么好时机。”冯斯咧嘴一笑。  “我和你说正经的,”文潇岚并没有笑也没有生气,倒是眉宇间颇有些犹豫,“今天上午……我好像看到了你爸爸。”  冯斯慢慢放下筷子,一直以来挂在脸上的略带嘲讽的懒散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表情,混合着愤怒、鄙夷、仇恨、哀伤等等情绪。不过这表情一闪而逝,很快的,他的脸上重新浮现出笑容,用一种很轻松的语调问:“会不会看错了?他应该还在老家吧,怎么会跑北京来?”  两人的老家是一座位于西南某省的小城市,距离北京有将近三十个小时的车程。  “我也只是第一节课课间休息的时候在走廊里见到的,”文潇岚说,“他和学校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虽然只看到了侧脸,但是那一身道袍很显眼,这年头像你爸爸那样穿着道袍在大街上走的人不多了。”  “说得也是,而且和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就更像了,”冯斯点点头,“最近学校不是要建一个新的体育馆么?号称‘北京高校第一’,恐怕是专门找他看风水来的。不过你还真能认人,我连现任正校长长什么样都记不住呢。”  “一个全国重点的理工大学,找道士来看风水……”文潇岚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而且还是个假道士……你不用顾忌我的面子,你知道我最看不起那一套,”冯斯轻松地说,“不然的话,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干什么?”  “那你会去见你爸爸吗?”文潇岚问。  “我当然是不想见的,但他既然来了,就一定会想要见我,”冯斯耸耸肩,“是祸躲不过,那就见呗。”  “我说一句话,你别生气啊,”文潇岚犹犹豫豫地低声说,“其实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了,你何必还纠结着不放呢?不管怎么样,他也是你的生身父亲啊。”  “放心吧,我不会生气的,”冯斯说着,像拍猫狗一样拍了拍文潇岚的脑袋,这个有些亲昵的举动立刻招来了周围不少嫉妒的目光,“你还小,不懂人世险恶,慢慢就会长大了。”  文潇岚没有回答,也没有躲开冯斯的手,只是有些忧郁地望着他。
  二、  这一天是周二,本学期的周二下午没有系里安排的课程,所以冯斯把体育选修放在了这个时段。他选修的是篮球课,在基本课程讲完后,老师安排了分组打比赛。  冯斯身高超过一米八,身体也并不瘦弱,但打起篮球来球风甚为飘逸、或者说懒散。他既不喜欢在内线和对方的大个子硬扛背打,也不喜欢持球突破寻找身体接触,而是喜欢飘在三秒区外中远投。他的投篮技术不错,命中率差不多有五成,在低对抗的业余篮球里也算蛮好的了,但体育老师很不满意,不停地呼喝。  “大个!大个!”体育老师这样称呼冯斯,“站住内线!你应该起到一个支柱的作用!”  体育老师是受过专业篮球训练的人,据说以前还进过国青队,所以对比赛的要求和我国著名张姓篮球解说专家一样,最讲究合理。所谓合理的篮球,总是看重内线,希望有一个中锋能在低位要住位置,然后每一次进攻都从他手上开始发动,起到战术支点的作用。可惜冯斯实在不喜欢过多的身体对抗,老师喊一声,他就冲老师媚笑一下,往内线走两步,和对方中锋缠绵在一起;不喊了,他还是撤出来中远投,让老师十分无奈。但所谓伸手不打笑面,冯斯平时脸上总是挂着笑,他倒也不好发脾气。  冯斯稳定的命中率始终保持着己方的领先优势,这让对方有些窝火。在一次篮板拼抢中,对方的小个子控球后卫明明摘不到篮板,仍然跳在空中伸手胡乱一拍,没拍到球,却正拍在冯斯这边的大前锋的眼睛上。大前锋怪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在地上。  比赛只能暂停了。冯斯也懒得去掺和双方充满火药味的互相指责推搡和体育老师的厉声呵斥,站到一旁用球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放下球衣,他忽然怔住了,只见篮球场外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在隔着围栏远远地望向他。  “是祸躲不过……”冯斯自言自语。  他甩了一下脑袋,和体育老师说了两句话,体育老师看了看那个中年男人,点点头。于是冯斯撇下比赛,径直走向中年男人,眼神里充满了抗拒和嘲弄。  “怎么了?为什么今天不穿你那些拉风的道袍?”冯斯笑眯眯地说。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似乎突然想起点什么,用拖长的腔调补充了两个字:“老爹。”  中年男人尴尬地笑了笑。他的个头比冯斯矮一截,头发略有些花白,在冯斯面前的神情近乎谦卑,让人很难想象到这个人竟然是个知名的风水阴阳大师,平时从来都是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和别人说话。这就是冯斯的父亲,一直被他宣称早已死去的父亲,本名冯琦州,但人们一般称呼他的道号“忘虚子”。  “你不是……不喜欢我穿道袍么,”冯琦州结结巴巴地说,“所以我穿了这身。”  “穿道袍才能显得你仙风道骨么,”冯斯歪着脑袋,“现在打扮成这样,像是刚刚进城的农民企业家。”  作为儿子,这样的讽刺相当不客气,但冯琦州却默默承受了,似乎冯斯多训他两句他反而心里好受些。他没有接冯斯的话茬,而是发问道:“这学期开始后,你没有往家里写信也没有打电话,我的电话你也总是不接……在学校里过得还好吗?”  “马马虎虎,无所谓好不好。”冯斯的嘴角依然带着笑,眼睛却望着别处,就像是在欣赏其他人的篮球赛。  “哦……没什么不好的就行,没什么不好的就行,”冯琦州掏出纸巾擦了擦汗,“那你缺钱花吗?”  “饿不死的。”冯斯只说了四个字。  “如果缺钱的话,就告诉我。”冯琦州说。  “还是算了吧,”冯斯摆了摆手,“上次缺钱的时候,你害死了我妈;这次我不敢缺钱了,免得把自己也搭进去。”  冯琦州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嗫嚅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冯斯瞥了他一眼:“我听说,你是管基建的副校长请来的,是为了新建体育馆的事情吗?”  “不是不是,起码台面上不能那么说,”冯琦州赶忙说,“大学官方是不能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所以我这次来只是帮他个人挑一块好墓地。当然,也可以顺便瞅瞅体育馆……”  冯斯哈哈一笑:“曲线救国啊,不错不错!又长进了。就这样吧,你已经见到我了,我活得好好的没有死,你去看你的墓地和体育馆去吧。”  “那你……今年暑假回家吗?”冯琦州鼓足勇气问,“春节你就没回来过……”  “不回。”冯斯简短地回答。  冯琦州很失望,看来是很想再说些劝告的话,但最终还是欲言又止。他只是颓丧地叹了口气:“好吧,那你……自己多保重。”  “你也要保重啊,老爹!”冯斯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转身走回了篮球场。在他的身后,冯琦州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眼神里饱含着痛苦。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冯斯都过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又编造了三条心灵鸡汤式的微博,分别挂在王朔、林清玄和柏拉图的名下,用一种叫做“时光机”的程序定好了发送时间,以便微博不断有内容更新,保持粉丝的黏度。他清理了另外两个网络游戏的账号,把可以卖钱的挂到交易网站,然后关掉电脑,开始按照文潇岚划出的重点温习功课。这个逃课天王虽然平时不去上课,但到了考前还是会突击一下,以便避免挂科。每到这时侯,他都会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解决掉功课,绝不拖泥带水。  “怎么能在功课上面浪费太多时间呢?那样会耽误正事儿的。”冯斯如是说。  但是今天晚上他却明显不在状态,捧着高数书看了半小时,公式都没能记住几条。最后他索性烦躁地扔掉书,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这时候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冯斯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皱起了眉头,想了想,还是接通电话:“又有什么事?”  “到楼下来一趟,我有要紧的事和你说,马上来!”听筒里传来的是父亲的声音。但是很奇怪,他的语声里不再有以往和儿子说话时的愧疚和紧张,这几句话干脆利落充满了威严。冯斯尤其注意到,他连说话习惯都改变了,如果是往常,冯琦州想要儿子下楼见面,一定会谦卑而小心翼翼说“能不能到楼下来一趟?”  冯斯敏锐地觉察到了一丝异常,犹豫了一下后,他说:“好,我马上来。”  走下宿舍楼,冯琦州就站在宿舍大门外的花坛边,但着装又有变化。在冯斯的印象里,他一年四季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身吸引眼球的道袍,今天下午穿着西装见自己已经很罕见了。可眼下,他居然穿着一身紧身的运动装,脚上也穿着跑鞋,忽然之间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冯斯这才发现,往年冯琦州总是裹在宽大的道袍里,让他完全忽略了父亲的身材,现在看来,这个人虽然已经四十多岁,身体却保养得很精干,充满了矫健的力量感,与其说像一个到处骗钱的假道士,倒不如说像一个训练不辍的运动员。  “我们到那边去说话。”冯琦州沉着嗓子说,然后拉过冯斯的手腕,带着他走向宿舍北面,那里是商业区,小饭馆、小商店和水果摊连成片,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冯斯并没有抗拒,只是甩开了冯琦州的手,大步跟在他身后。他发现今晚的冯琦州和往常他所熟悉的那个人大不相同,身上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东西,一些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显露过的东西。  此外他也想到,为什么要找人多的地方说话?难道是因为僻静之所会让他感到不安?  最后两人来到了著名的暴脾气新疆大爷的烤羊肉摊。冯琦州要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烤串,全部塞到冯斯手里,冯斯也不拒绝,一边慢慢吃着串,一边静待冯琦州进入正题。  “这个学校真是不错,”冯琦州打量着周围,似乎很享受这样人声鼎沸的环境,“有地方清净读书,也有地方热热闹闹地玩,多好。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没有赶上这样的机会。”
  他的语声里带有一种莫名的苍凉,冯斯忍不住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冯琦州微微一笑:“吃完了?来,拿着这个。”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信封,递到冯斯手里,冯斯取出里面的东西一看,不觉微微皱眉。信封里只装了一样东西:一张第二天一早飞往西北某三线城市的机票。  “你这是什么意思?”冯斯问。  “危险临近了,你必须得走。”冯琦州说。  “危险?什么危险?”冯斯有些恼火,“你是在耍我么?”  “我暂时没有办法向你解释,但你这次必须相信我,”冯琦州说,“明天一早就走,他们应该还来不及找到这里。我给你的那张卡,虽然你不想用,但我还是往里面又打了一笔钱,卡里的钱够你用很长一段时间了。”  冯斯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冯琦州的意思,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精神有问题了。但是眼前的冯琦州目光沉稳,神情严肃,既不是平时在自己面前忐忑不安的模样,更加不是披上道袍装神弄鬼时的虚张声势。那种强装出来的威势是软弱的、虚假的,能够被冯斯一眼看穿,可是现在的冯琦州,却仿佛浑身散发着某种令人敬畏的气息。  “我不会走的,”尽管心里产生了疑虑,冯斯还是摇了摇头,“再过几天就得半期考试了,那是要计入期末成绩的。”  “你不像是个会拘泥于这种事情的人,”冯琦州目光炯炯,“你只是完全不相信我,随便找个借口来敷衍我,大概把我所说的话当成了我用乌龟壳占卜出来的胡言乱语。”  “差不多吧,”冯斯说,“你想要说服我有危险,就得把具体什么危险详详细细告诉我,不然的话,我只会当你胡说八道。”  冯琦州叹息一声:“那好吧。即然这样,我只能把实话告诉你了。”  他伸手揽住了冯斯的肩膀。冯斯并不喜欢这样亲密的动作,但想到冯琦州大概是想要在他耳边低声说话,所以并没有躲开。冯琦州果然凑到了他的耳边,低声说:“事情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很小,周围又太过嘈杂,后面的话冯斯就听不见了。他不自觉地偏了偏头,更加靠近冯琦州,突然之间,他感到脖子一紧,冯琦州放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不知何时悄悄移到了后颈,并且用力掐住了后颈的某个部位。他立即觉得眼前发黑,想要挣扎呼叫,却完全用不上力。  紧跟着,脖子上传来一下轻微的刺痛,像是有什么很细的针扎了进去。冯斯眼冒金星,身体变得像铅一样沉重,意识渐渐模糊了。耳朵里喧闹的人声也渐渐隐去,只是在昏迷之前的最后时刻,他听到冯琦州仿佛在很遥远的地方大呼小叫:“儿子!你怎么了?儿子!”  醒来的时候,冯斯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地塞在一辆汽车里。他顾不上脑袋仍然胀痛不已,先打量了一下周围。自己正在一辆普通的金杯面包车里,躺在后座上,除他以外,车里只有正在开车的冯琦州一个人。  他想要说话,却发现连嘴都被一块布堵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冯琦州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说:“醒了?”  冯斯闷哼一声,算是回答。冯琦州接着说:“这件事完了之后,你想怎么骂我就怎么骂我,甚至想揍我也行。但这一次,我必须带你远走、把你藏起来。我不能让你丢掉性命,哪怕你会为此恨我一辈子。”  怎么就扯到丢掉性命的话题上了?有这么严重么?冯斯想着,猜测着,判断着,但最终占据上风的还是这两个字:不信。父亲是个四处装神弄鬼骗饭吃的江湖术士,甚至都不是一个真正的道士,对于他而言,危言耸听吓唬人应该是常事。  他甚至进一步想到,这搞不好是父亲安排的一个圈套,目的就是通过这虚构的危险和伪装的奋不顾身来和他修补父子关系。对于一个职业骗子来说,这种事原本不难设计。想到这里,他反而有点佩服冯琦州了:我靠,你丫真狠。  然而,如果现在冯琦州扯掉堵在他嘴里的布,他一定会指着父亲的鼻子,用一连串恶毒的言语去咒骂父亲。  “别玩这些花招了行吗亲?我看见你还不如见着x宝客服亲切呢。”  “我妈已经死在你手里了,还指望着能回到小时候把你当马骑时的父子关系吗?”  “我已经成年了,我有办法自己养活自己,你给我的卡我一分钱都没用过,所有的学费生活费全都是我自己赚来的。没有你,我也饿不死。”  “我没有你会活得更好,你没有我也是一样,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永远从对方的生活里消失好不好?”  他在脑海里把这段话重复了一下,又添加了一连串刺激性的词汇,决定一到能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一口气说出来。这些年来,他对于这种尴尬的父子关系早就厌恶透了,冯琦州这一次显然出格了的荒唐举动更加让他忍无可忍。就这样把所有的话都说开吧,他想,就像用快刀斩乱麻。  面包车继续以高速飞驰着,此时已经是深夜,窗外漆黑一片,偶尔会有一点灯光闪过。由于多年高校持续扩招导致城区用地紧张,许多高校都把大一新生扔到郊区的分校,某些甚至全部本科生都在那里,冯斯的专业运气不错,由于需要应用一些只有主校区才有的专业设备,因此留在了本部。  但现在看来,自己可能连郊区都远离了,搞不好已经不在北京地界了。这场戏还真是做足了呢,冯斯想着,难不成真打算一路沿着国道把自己拉回老家的那座小城?冯琦州这种搬弄周易风水的伪大师,一向在黑道里最受老大们的信任,搞不好他还会买通一堆地痞流氓来表演点苦肉计什么的呢……  正想到这里,面包车突然一下巨震,冯斯登时从座位上摔了下去,浑身摔得生疼。紧跟着是第二下、第三下……他猛然明白过来,有人在从后方用车撞他们!  这可太过火了,冯斯想,苦肉计也没有玩得那么真的,这他妈又不是在拍电视剧。面包车的发动机发出低吼,冯琦州似乎已经把油门踩到了极限。但这毕竟只是一辆金杯,速度有限,仍然难以逃脱来自车尾的撞击。每撞一下,车身就是一阵剧烈的震动和摇晃,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刺耳的声音,随时都有失控滑出道路甚至翻车的危险。  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了,这绝不是什么事先安排好的做戏——谁做戏也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冯琦州说的竟然是真的,那个未知的危险已经来临了。虽然他仍然完全不清楚这个危险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究竟为何而来,但它还是来了,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自己身边。  生活真是出人意表,冯斯对自己说。
  三、  面包车终于被逼到了一条乡间的死路里。车停了,冯琦州回过身来低声说:“躲在车里,千万别出来,无论发生什么都绝对不要出来。”  说完,他以很小的动作扔了一个东西到冯斯身边。被绑得死死的冯斯艰难地侧身一看,那是一片锋利的刀片。他心里一喜,用还能活动的手指把刀片捏了起来。  就在冯斯一点一点用刀片割断绳索的时候,冯琦州已经打开车门下了车。他故意没有关上车门,似乎是为了方便让冯斯听到他和敌人的对话。  外面同样响起车辆靠近和停车的声音,然后是开门声和脚步声。冯斯从脚步声粗略判断,对方一共来了六七个人。  “冯三,你可真会躲啊,谁能想到找你要花十九年的时间?”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响起,柔媚而甜腻,却有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感觉,仿佛是掺杂了毒药的蜜糖。  “十九年了,仍然没躲过,”冯琦州用石头一样冷硬的声音说,“还是你们厉害。”  “但你已经是躲藏时间最长的一个了,”甜腻的女声发出一声轻笑,“我们做出了无数种猜测,猜测你会怎样伪装身份,却万万没有料到,你竟然会反其道而行之,变成了一个作风张扬的风水大师。”  “大隐隐于市。”冯琦州简短地回答。  “你觉得反正从来没有人见过你的真面目,你这样伪装是绝对安全的,但最终却还是暴露了,能猜到为什么么?”女人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琦州说,“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  “所谓生死之交,无非是只能一起生、却不能一起死而已,”女人悠悠地说,“你信错了人,也就无需抱怨了。把那个孩子交出来吧。”  冯斯心里咯噔一跳,知道女人所说的“那个孩子”指的就是区区在下。他飞速地分析着冯琦州和女人刚才的对话。听上去,父亲过去的身份并不是现在的风水骗子,他是为了躲避一群人,才故意伪装成这样的身份的。而十九年这个时间……不是刚好是自己的年龄吗?  也就是说,父亲逃遁和改换身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这个女人所代表的“敌人”,目的则是抓获自己。他不禁有些糊涂:他们图的是什么?  他梳理了一下自己十九年的人生:幼年丧母,有一个假冒道士靠着风水阴阳术四处招摇撞骗的父亲,在一个平凡的小城里长大成人,直到考上大学离开。他自幼就被人夸聪明,但并不是那种天才式的聪明,只是比一般人头脑更加灵活一些,有一些诸如网游打钱或者经营营销微博之类的小智慧,能考进全国重点大学。他身材高大,体魄不弱,但也说不上有多么强健,打群架的时候被几个人围住一样得被揍趴下。这样的人马虎可以称得上优秀,但绝对不罕见,即便在同一所大学里也能轻易找出比他更强的——可这帮人为什么偏偏那么重视自己?  难道我其实是古代哪个不知名小国的王族后裔、这帮人觉得我身上藏着什么王国宝库的秘密?冯斯胡思乱想着,而冯琦州接下来的回答再次让他震惊:“交给你们也没有用的。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掌控?顺其自然?冯斯的脑子又乱了起来。我是什么?机器人吗?为什么会用“掌控”这个词?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女人又是一声媚笑,“你守护了他十九年,已经够累了,就别再挣扎啦。”  随着这一声笑,冯斯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重新响起,应该是有两个人向面包车所在的方向靠近了。正好这时候他也摸索着割断了绑在身上的绳子,于是悄悄抬起一点头,透过布满灰尘的车窗向外窥视。他看到对方一共有五男一女六个人,女的果然长着一张狐媚的面孔,看上去年纪很轻,男人则个个面相不善。其中两个男人靠近了冯琦州,个头都不高,但身体敦实粗壮,根据他以往的打架经验,这样的对手并不好对付,以父亲这样只会坑蒙拐骗的假道士,恐怕三两拳就得被干晕。  尽管这些年来对冯琦州积累了许多怨气,但眼下父亲显然和自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冯斯稍一犹豫,权衡利弊,还是准备出去助拳。即便假定那个女人不会打架,以二敌五也是绝对劣势,但此时此刻顾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他刚刚动了这个念头,就发现冯琦州把右手背在身后,悄悄摇了一下,示意他不要出去;接着又竖起大拇指,那大概是表示胸有成竹。  看着冯琦州裹在运动服里的瘦削身型,冯斯忽然有点明白了,于是按捺住没有动弹。两个男人来到冯琦州身前大约一米左右,忽然加速,左边的那个飞腿向着他的胸口踢去,右边的则以一个很难看的姿势滚倒在地上,扑向他的双腿。  那一瞬间冯斯差点以为自己是在看一场现场直播的UFC无限制格斗比赛,这两个男人一个使用的是泰拳的腿技,一个使用的是巴西柔术,这样的动作在日常小混混打架里是见不到的。看这两人的动作迅猛毒辣,他觉得冯琦州恐怕是死定了。  然而冯琦州的应变却远远出乎他的预料。面对着两名敌人的夹攻,冯琦州丝毫没有慌乱,他的身子向右边微微一侧,恰到好处地闪过那一记凌空飞踢,同时左肘横击,准确地击打在对方的膝关节上。敌人发出一声闷哼,栽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右边的敌人也已经扑到他身前,双手已经触及到他的腿部,眼看就要用寝技死死缠住他。冯琦州并没有躲闪,而是顺势做出一个匪夷所思的屈腿下跪的动作,双膝猛然发力,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了对方的双臂上。喀喇两声响后,这个壮汉的双臂已经骨折了。
  这个人是我的父亲?冯斯完全惊呆了。从小到大,他所见惯的父亲一直是这样的形象:穿着各种各样色彩鲜艳的道袍,手里捏着桃木剑和符纸,满脸伪装出来的神圣庄严,嘴里胡扯着紫微斗数、易经八卦、风水、驱鬼、招魂、转运等乱七八糟的概念。而这样高高在上的大师外表之下,实质是虚弱的,因为曾经有一次,冯琦州不知道是在批命时说错话了还是怎么的,曾经得罪过一位家乡当地的黑道老大,被几个小喽啰揍得满地打滚,最后又是摆酒赔罪又是赔钱才算摆平。从那一次的遭遇看来,冯琦州应该是半点打架的能耐都没有的。  可是眼下,冯琦州所展现出来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格斗能力。是的,这已经不是冯斯偶尔参与的那种在小城街头或是在大学校园里的打架斗殴,这是格斗的技巧,娴熟、精准、冷酷、杀伤力极大的格斗技巧。  那个问题再次从心底深处升腾而起:我的父亲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他顾不得多想了,因为局势依然危急。打倒了两个男人之后,剩下的三个男人一齐围了上来。而这一次,他们已经明白了冯琦州的厉害,再也不会轻易冒进,并且手上都拿出了武器。冯琦州则从面包车里抓出一根铁棍,即便面对着三个人的包围,也丝毫不显慌乱。  这一次双方搏斗的时间更长,冯斯也能看得更清楚一些。没错,冯琦州绝对是一个格斗高手,力量、速度、反应能力和经验都是一流的,令他想起大学军训时那个侦察兵出身的教官。他禁不住想,父亲年轻的时候一定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然而他也看出了冯琦州的问题,那就是体能。毕竟最近的十多年来,他都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也许有瞒着自己进行训练的时候,但那样的时间是有限的。如今同时和三个年轻人缠斗,他很快就汗湿背脊、气喘吁吁。  不过最终还是经验和实力占了上风,冯琦州击倒了三个年轻人,自己也累得直喘粗气,而且身上也有多处受伤。在此过程中,那个妖媚的女人一直笑吟吟地站在一边,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不愧是冯三,十九年后身手还是那么好!”女人拍起手来,“你要是年轻个十岁二十岁的,我多半就爱上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地走近,步子看上去漫不经心,冯琦州却十分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女人伸出双手,只见两只手上各握着一柄短短的匕首,刀尖上闪烁着寒光。她忽然弯下腰,用猫一般灵活而诡异的步伐一一掠过倒在地上的五名同伴,接着重新直起身来,一脸的若无其事。冯斯定睛一看,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下直冲到头顶:那五个男人的喉管全都被割开了,鲜血正在汩汩地流出,眼看都活不成了。  我靠,她真的会杀人啊!冯斯瞪大了眼睛,不是开玩笑的,真的杀人了。  他并不是胆小的人,甚至于比一般人都胆大,但之前即便是那些激烈的街头群架,也从来没有打死过人,更何况眼前发生的并不是误伤致死,而是赤裸裸血淋淋的谋杀。他觉得自己有些想吐的感觉。无论人们如何喜欢在各种影视作品里欣赏杀人的场面,当真正的死人摆在面前时,没有几个人会感觉到舒服。  “你下手真够狠的。”冯琦州淡淡地说。  “我狠?还是得怪你下手太狠,把他们都打残了,我不能带着几个累赘上路啊,”女人说,“咱俩也快点吧,再耽搁下去就天亮了。”  话音刚落,她已经向着冯琦州猛冲过来。  冯斯是个随时随地都笑眯眯的人,在外人眼里的形象往往是玩世不恭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但实际上,他骨子里从小就倔强好胜,所以打架的次数其实不少,即便考上了大学,也曾因为打架受到过警告处分。他打篮球时不喜欢身体接触,也有一个原因在于打野球的人经常控制不好技术动作,导致野蛮犯规,冲撞过多容易引发他爱打架的天性。  此时以他十来年街头斗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相当厉害。她的反应异乎寻常的灵活,腰肢扭动得像条毒蛇,两把匕首出手的方位动作也都诡异非常,不一小会儿冯琦州身上已经添了好几道新伤口,脚步也开始踉踉跄跄,只能尽量用铁棍把对方逼远一些,不让她近身。  再这样下去,自己和父亲都会死在这个疯女人的手里,冯斯很快做出了判断。他也明白,自己那点打群架的本领在对方面前估计不值一提,但如果能替冯琦州吸引一点她的注意力,让父亲得到一丝反击的机会,也是好的——总比等死强吧。  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手里的刀片,翻到前排座椅上,小心地探出头。但没想到,刚刚探出头去,就已经被女人发现了。女人的眼神里骤然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突然扬起左手,把左手握着的匕首猛地掷向冯斯。冯斯躲闪不及,匕首钉在了他的左臂上,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冯琦州吃了一惊,不由得稍微分神,动作出现了转瞬即逝的迟缓。女人所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她敏锐地抓住了时机,一步跨到了冯琦州身前。冯琦州连忙回棍砸向她的左肩。没想到女人竟然完全不闪不避,硬生生地用右肩承受了这一击,而她的右臂已经借机揽住了冯琦州的脖颈,匕首抵住了他的咽喉。  “关心则乱,”女人笑眯眯地说,“不然你还能多坚持十五秒左右。”  冯琦州咬着牙,没有出声,女人的目光投向了冯斯:“终于见到你了,真不容易。”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冯斯用沉稳的语声问道。刺中左臂的匕首已经拔了出来,伤口处一阵阵的剧痛,心里更是填满了“老子居然帮了倒忙”的沮丧,但他一定要强迫自己忍住,不但不露出一丁点疼痛或者后悔的表情,还挂上了他招牌式的温和笑容。这是街头打架的铁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向对手示弱。  “看不出来,骨头还挺硬,”女人的语声里微带一点赞许,显然也看出了冯斯正在强忍痛苦,“我喜欢硬骨头的男人。”  “但我不喜欢人老珠黄的老女人。”冯斯扮了个鬼脸。这时候他已经能看清楚女人的脸,虽然的确长得很漂亮妩媚,声音听起来也够年轻,但再厚的脂粉也遮不住岁月的痕迹,她的年纪应该不轻了。  女人的笑容一窒,很快又恢复常态,若无其事地说:“反正你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了,你这样的无价之宝,我要是想要染指,恐怕会掉脑袋的。”  无价之宝?我算哪门子的狗屁无价之宝?又是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冯斯想。女人继续说:“但是这一次不把你带回去,我同样会掉脑袋。所以麻烦你乖乖跟我走,别再做无谓的反抗,否则的话,我会先杀死你的父亲。”  她手上微微用力,匕首的锋刃割破了冯琦州喉部的皮肤,鲜血顺着匕首滴落到地上。冯斯一言不发地看着女人做完动作,忽然间哑然失笑。  “这次你又笑什么?”女人微微皱眉。  “我笑你显然事前的调查远远不够充分,”冯斯说,“你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什么事实?”女人一怔。  冯斯微笑着,用食指指向冯琦州,“你觉得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一定和我父子情深,所以你可以利用他来胁迫我,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和你的想象大有出入。”  “你难道是想说,你和他……”女人有些意外。  “没错,我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冯斯摇晃着手指,“事实上,今天晚上我是被他绑架到这儿来的。你想要用他威胁我,那绝对是打错算盘了。”  女人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放开冯琦州:“那我倒是想试一试了,如果我真的杀死这个人,你也会毫不在乎吗?”  冯斯一摊手,只说了两个字:“请便。”  说完,他把探在车门外的身体缩了回去,关上车门。尾部已经被撞得变形的面包车重新响起引擎的轰鸣声。
  四、  冯斯回到面包车里,发动了引擎。几秒钟之后,面包车真的开始向前加速行进,看上去冯斯并没有说假话,他的确不在乎父亲冯琦州的生死,而打算自己开着车离开。女人虽然擅长格斗,但毕竟不是超人,一旦车子起速,想要追上就困难了。  女人看着面包车,踌躇了一下子,最终还是狠狠跺了一下脚,先重重击打了冯琦州的后脑,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快步追了上去。  看来之前的撞击损伤了机械,面包车不停发出难听的杂音,加起速来也如醉汉一般歪歪斜斜。女人迅速地追上面包车,从驾驶座旁的窗口伸手进去打算把冯思揪出来。但她的手刚刚伸进去,就发出一声痛叫,赶忙缩回手向旁边跃开。月光下可以看得很分明,她的右手鲜血长流,只剩下拇指和小指还完整,其他三根指头都只剩下了半截。  面包车继续向前行驶,大约开了一百米之后,掉了一个头,直冲冲地向着女人开了过去。  “够狠!”女人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痛楚的表情,嘴角却出现了一丝笑意,“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她站在原地,并没有动弹,冯斯却忍不住浑身直冒冷汗——并不是因为肩头伤口的疼痛。对他而言,发狠砍断女人的几根手指头倒并没有什么,但是用车撞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提这个动作已经超越了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变成了故意伤害甚至于故意杀人;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杀人这种事也未免太刺激了,刺激到超出他的承受能力。  当然了,这的确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凶徒,这个女人尤其是个中翘楚,如果不弄死她,反过来大概就会被她带着一脸媚笑轻巧地弄死。但这毕竟是真实的世界,不是作者敲一下键盘就能杀死成千上万人的意淫小说,心理再强大的人也不可能不对杀人行为产生畏惧。  他回忆起自己初中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留了两级的大块头,由于力量相去太远,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一次次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也曾经凶狠地想,要找把刀子捅了这家伙。但那只是随便想想而已,冯斯从来不是没有理性的人。然而眼下,不撞上去似乎又不行,因为除了这架钢铁机器,冯斯找不到任何和她对抗的方法了。他和这个女人的差距,恰如初中时代的自己和那个大块头的差距,而且女人比之大块头还多了一个属性,那就是敢于杀人。  短暂的迟疑之后,面包车距离女人只剩下不到二十米了。在那一刹那,冯斯的脑子里忽然嗡地一声,仿佛有一种热流涌动全身。他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凶性从心底升腾而起,脑子里似乎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对他说:撞过去吧,狠狠地撞过去!  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即便是在被一群小混混按在地上胖揍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一种情绪——或许是因为那种环境还远远算不上绝境。而现在,在非生即死的困境中,在杀人与被杀的悖论中,就像是某个从来未曾打开的开关被拨动了。那仿佛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来自远古的野兽的本能,一种隐藏在基因深处的杀戮的本能。肩头伤口流出的血好像也在散发出浓郁的、芬芳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更多的鲜血。  不要刹车……撞过去……撞死那个女人……撞死一切拦住你的人……撞过去……  砰地一声巨响,车身猛烈地滑向了旁边。  爆胎了!冯斯这才从刚才那不安的幻境中清醒过来。他想要打住方向盘,但爆胎的车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飞速地侧滑出去,狠狠撞到这条乡间小路旁的一棵大树上。冯斯的头重重磕在前侧挡风玻璃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昏迷之中,冯斯觉得自己沉入到了一团混沌之中,周围全是灰蒙蒙的浓重云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他尝试着向不同的方向走出去,但无论走向何方,无论走多远,都始终无法摆脱这团混沌,也没有碰到其他任何东西,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有人吗?”他高声喊着。但不管怎么喊叫,能听到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最后他终于走累了,颓然坐在地上,身前的浓雾却在这时侯逐渐消散开一块,露出了一个人的身影。他禁不住失声叫了起来:“妈妈!”  早已去世的母亲神色木然地望了他一眼,转过身走进了迷雾中。冯斯慌忙追了上去,但母亲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再也寻觅不到。他怅怅地回过身来,却发现身后就站着父亲。父亲穿着一身杏黄色的道袍,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身前摆放着香案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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