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户建房补助安置房是归移民局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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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以后自动返回新农村安置房要钱吗?老房子怎么补偿。_百度知道新农村安置房承重梁开裂是不是危房_百度知道户口不在农村但是农村有房产,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拆迁能拿到安置房吗?_百度知道四川网友咨询低保困难户申请安置房问题获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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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网友咨询低保困难户申请安置房问题获官方回复
  人民网北京5月6日电 (李政杰)“我是都江堰市柳街镇同乐村17组的村民,因家中有老母亲,所以我不愿意去当五保户,村上找过我们去住安置房,因怕母亲不习惯,所以就没去。现在危房无法维修,找村干部申请一套安置房再三推脱。”近日,一名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其申请安置房。
  对此,中共都江堰市委作出回复表示,网友所提及的低保困难户为柳街镇同乐社区17组宣某某,享受低保待遇家庭人口为2人。因宣某某及其家人不属于同乐社区灾后重建安置和青城湖拆迁安置以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范围不能享受安置房待遇。目前,针对宣某某住房破旧问题,属地政府已决定对其住房进行危修改造,宣某某已向当地政府递交了低保家庭房屋改造申请书,现正在办理中。
  【网民留言】
  我是都江堰市柳街镇同乐村17组的村民,家里有我和母亲两人,在吃低保,因家中有老母亲,所以我也不愿意去当五保户,我的眼睛有一只看不见,没有子女,年龄也大了,没有收入靠吃低保过日子,因住房是以前的老房子,经历了地震后,村上找过我们去住安置房,因老母亲怕不习惯,还要上楼下楼,所以就觉得自己的老房子里住习惯了,有感情了,因为当时觉得还能住,所以就没去,时间一晃震后这几年因房屋没钱维修,现在也无法维修,现在有一部分垮掉了,剩下的也快倒了,没办法住了,也没有能力去修,也没钱修,村里的安置房还剩了些,所以找村干部申请一套住房,村干部推脱说是老板修的他们没权力的,要他去看房子是否危房,他说要政府来看了房子不能住了才算,然后才要我们申请修房子然后他才给我们申请困难户修房的补贴,可是就算修房补贴给我们,我们也修不起啊,更何况他们也没有来人看过是否不能住人,也没有问过我们,我们也实在没办法了,求助你们帮帮忙,在里面住一天是危险一天,希望尽快能够给我们安排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 日,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留言反映“柳街镇同乐社区低保户能否申请安置房问题”的意见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市相关部门于4月24日、25日进行了实地走访,您所提及的低保困难户为我市柳街镇同乐社区17组宣某某,享受低保待遇家庭人口为2人。因宣某某及其家人不属于同乐社区灾后重建安置和青城湖拆迁安置以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范围不能享受安置房待遇。目前,针对宣某某住房破旧问题,属地政府已决定对其住房进行危修改造,宣某某已向当地政府递交了低保家庭房屋改造申请书,现正在办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和77个民工于2015年5月份开始,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桃花山云顶峻墅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四川容德建设有限公司让我们78人负责几个班组的施工(只负责干活,不包括材料)。至2015年11月全部完工。至此,共欠我们几个班组人78名工人工资158万。此工资为78人的劳动所得。从施工到完工这几个月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我们从11月按照法律程序索取我们的工资,到现在都还没用得到解决。我们感谢市政府领导、劳动等相关机构帮我们讨薪。但遗憾的是,各部门多次协调,至今天依旧没有结果。如今,我们农民工别无他求,将这事如实反应在网上,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关注,加大劳动维权的力度,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后,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致信人民网市长留言板块,反映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物流港云顶峻墅旅游开发项目(二期)是由四川国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打造,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王国碧,该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于日由四川容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遂建招[邀]ZX2015005号),由四川容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张纪东作为唯一代理人,负责管理本工程项目一切事宜。张纪东又分别将该项目的木工、泥工、杂工、钢筋工、搭架、挖孔桩的劳务分包给谢代强、江开富、杨恒绳、宋绍平等人,谢代强、江开富、杨恒绳又找来了各工种的班组长联系民工进行施工,截止2015年12月,云顶峻墅旅游开发项目(二期)因资金问题被迫停工,但前期进场施工的民工工资已被拖欠近220余万元。 二、调查情况:我局办案人员通过对张纪东、杨恒绳、郑兴明、任光兵、李春进行询问(其余民工因为都已经外出打工无法联系,王国碧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掌握了相关的情况,四川国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王国碧未支付给中标方(四川容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负责该项目的张纪东任何工程款项,所有前期施工的材料款都是由张纪东垫付,民工工资则由劳务方垫付,因此总共拖欠民工工资226万余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四川国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其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遂宁市船山区人社局已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于日将该案移送我局,我局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侦查。 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蓬溪县水井湾32号此栋楼共52户居民,特向你来求助房屋产权证办理,在20O8年地震中,我们52户居民房被震坏,被遂宁市防震办鉴定为D级危房,经人民政府同意,由人民政带头承建,设计,为一体。由52户居民出资修建,于2009年开工,2010年11月完工,现居民入住,当在旧产权换新产权的过程中,被告知消防不合格危规建筑,无法办理更换手续,后找人民政府协商,6年来一直都没有个结果,也不给个说法,相互推脱,52户居民在这6年来跑遍了所有部门,都未有结果,为什么人民政府买建拣危规房让大家居住,而到现在又不办理产权,至今大家都不知道资金去向,]结算,典型的腐败工程,本拣52户居民特求助王书记为我们合法权益讨个说法,办理更换产权,缘大家一个家的梦,无助的52户居民再次肯求王书记为我们作主,缘我们一个家的梦。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维护合法产权”的问题,经赤城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水井湾32号灾后重建房始建、竣工和安置时间 赤城镇水井湾32号居民楼院是中河街社区第026网格的一部分,该楼院共有两幢居民住宅,其中一幢是汶川大地震后修建起来的灾后重建房,灾后重建房于2009年开工,2011年7月竣工,2011年11月由赤城镇人民政府按居民认可的安置方案及时安置居民进住。 (二)未成功办理两证的根本原因 1、水井湾32号灾后重建房竣工验收时,因此楼无法设计安全通道,县消防大队没有到现场进行验收。 2、变更设计的通知(含图纸)未及时报送县消防大队备案。 二、协调处理情况 (一)日副县长杨军组织了相关部门解决落实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两证的会议,并在会上专门落实了解决赤城镇水井湾32号灾后重建房消防许可证的办理办法; (二)日上午镇分管领导到社区组织灾后重建房居民户召开了办理两证的座谈会,传达了县上的会议精神,与居民沟通了思想; (三)及时与县消防大队进行了“为办理消防许可证对房屋进行技术处理方面”衔接; (四)日,蓬溪县消防大队队长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与中河街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同到水井湾32号灾后重建房通道处进行了现场勘察,确定出了消防整改及技术处理方案; (五)镇党委政府于日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通过会议落实了关于水井湾32号灾后重建房消防整改及技术处理工程专项资金; (六)日,水井湾32号灾后重建房的消防整改及技术处理工程,已落实专业人员,将于本周内开工; (七)待相应手续完善和申办资料齐全后,县国土局将予以办理产权证。 感谢您的留言!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我们是遂宁市船山区大南街小学学生家长,听学校老师说有人强制要求打开原来的一人巷,这样将使得学校教室直接面临街巷道,娃儿学习将受到严重影响(人来车往、卖菜叫卖声、吵闹声将使学校学生不得安宁),更是对学生生命安全带来危害(谁能保证没有坏人从街道直接向教室里手无寸铁的娃儿扔爆炸物、危险物品等)。请王书记帮帮我们,给我们做主,让我们娃儿有个安全、安宁的学习环境。 万分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致信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板块,请求不要打通大南街小学后面的一人巷问题答复如下: 2008年起,政府统一实施了核桃湾农贸市场建设、米市街裙房卡口工程及大南街学校改建工程,为施工安全,将大南街小学后面的一人巷封闭。2015年核桃湾农贸市场投入使用之后,市场管理方及个别商户为了有利于经营,要求学校拆除围墙打通一人巷。 如果拆除围墙后,大南街小学一楼教室将直面通道,有可能给学校带来严重的治安管理隐患。由于担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危及师生安全,所以也有家长呼吁不要拆除围墙。 目前,船山区政府正在组织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教体局、高升街办事处、米市街社区、核桃湾市场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此事,在没有制定出妥善解决方案前,该围墙暂不拆除,保持现状。 船山区教育体育局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遂宁市蓬溪县一名普通钓鱼爱好者,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正值各种野生鱼类、虾类生长和繁殖的季节,然而使用电瓶在我们赤城湖水库、农村河道、滩涂、沟渠非法捕鱼的现象十分普遍。每当周末去休闲钓鱼,都会遇到很多在赤城湖水库光天化日之下电鱼和私自下网的人,有时一天会遇到几个,这些人每天背着电瓶,骑着摩托招摇过市,甚是猖狂至极,但是我们老百姓却是敢怒而不敢言,为何蓬溪县的渔业执法者和赤城湖水库派出所对这些人不严厉打击,而任由他们如此破坏野生水域生态平衡,电鱼时由于电流电压较高,足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鱼受电击后,即使侥幸逃脱,其生殖系统也会遭到破坏,同时,电流会对水中的鱼卵带来损伤。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违背了生态自然规律,照这样无休止、高频繁地捕捞下去,势必将导致局部水域生态环境遭受人为的破坏。《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对于违法电鱼的行为,《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我的呼吁能够引起有关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非法捕鱼”的问题,经县农业局、县水务局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根据《渔业法》的要求,对全县天然水域(包括各类工程水域)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查处和打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渔业法》、《四川省(渔业法)实施办法》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组织相关执法人员长期对全县各类水面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了不定期的昼夜巡查和执法检查;三是每年9-12月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二、我局已督促赤城湖管理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该所渔政执法人员加强库区的渔政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制止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以保护库区内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可持续发展。 三、蓬溪县赤城湖管理所于2006年成立了专职“赤城湖渔政管理大队”,对赤城湖大库渔业专职渔政管理!现有渔政巡逻人员4名,每天不分昼夜巡逻和宣传!每年收缴的非法网具达几万米,收缴非法钓竿几百根,非法电捕工具几十台!但是由于赤城湖库区面积宽广,周边涉及的村社较多,存在个别的非法捕鱼和电捕鱼现象,下一步赤城湖渔政管理大队将加大巡逻和宣传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打击。 感谢您的留言! 蓬溪县农业局 蓬溪县水务局 日
  【网民留言】
  你好王书记!我是船山区小坝子的村民,我们这个地方在很多年前都在准备规划建桥建路建水电站,前年已经有部分的房屋被拆了,这里申明一点我们知道的所有信息都是靠大队的村书记开会传达的,前面开始村书记集合开会说现在开发商需要建桥了,要先租用我们的耕地作为场地,他们需要的场地基本已经将所有耕地占完了,我们这里本身土地就少,农民就靠这点土地生活,我们现在马上一家四口人了,却只有我老公一人有土地,他们过年的时候说以2000多一亩地租用,过年年轻人都在家,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没有通过,后来村干部说看错了数字,不是2000多是4000多一亩地,村民还是没有同意,现在家里年轻人都出去了,都剩下老人孩子在家了,村干部直接会这不开了,昨天下午直接通知村民去领钱以5000多点的租金,没有合同没有说法,就这样定了,虽然这里的村民不懂到底多少才是正规的,但是他们心里都明白里面有古怪,都知道村干部太贪,出了名的贪,和对面的一个村子同样被租用就是7000多一亩地,为啥在我们村就是5000多,还是多次争取的结果,年轻人懂一些的都知道商用占农民耕地是件很严重的事情,要按农民近三年来平均每亩地的收入的三倍以上赔偿才算合理,我说了这么多,作为干部领导应该一下就会明白里面出的问题了把。我作为这里的村民只想得到领导为我们这里的村民做主,不要让村干部一手遮天,无法无天的乱来。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们谢谢了拜托,时间很紧迫了,麻烦尽快有人来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网上留言反映占用农民耕地赔偿不合理的问题,经我办详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遂府函〔号)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遂开管发〔号文件规定,青苗费、耕地补、地上附作物及其他补偿标准为:1.青苗费:耕种地(含耕地和寻常洪水线以下耕种地)2040元/亩/年;2.耕地用地补偿:2040元/亩/年;3.地上附作物及其他补偿:1500元/亩一次性补偿。 按照上述政策标准,小坝村5社共租地93.9585亩,每亩5580元/年(其中青苗费2040元/亩/年,用地补偿2040元/亩/年,附着物补偿1500元/亩/年),土地补偿费共计元,金额已全部发放到所涉村民手中。 感谢您的留言!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工作办公室 日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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