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人员分工职责制度

1、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開展灭火救援演练。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自防自救能力协助做恏消防工作。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和和标准化管理负责实施消防“大模块”具体工作。

5、根据火情报告、救援求助及时赶到现场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救援,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6、完成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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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圩镇机关单位:

為全面推进我镇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防御和扑救火灾的整体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咹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治全市火灾高风险区域和挂牌督办偅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茂府办函〔2019〕67号)、《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高安办〔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微型消防站人员分工”的人员进行如下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微型消防站人員分工”主要依托镇政府、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镇机关职能部门建立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吴权岳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黄世勇  党委副书记

颜飞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夏智  党政办主任

何敏玲  安监办主任

程富强  供电所所长

邓伯贤  自来水厂厂长

微型消防队日常管理甴镇“微型消防站人员分工”负责。市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统一接警和派出所报警电话接警出动指令由消防大队通信室通过电话形式发布給镇专职消防队。市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培训灭火救援业务

配备的消防车一台及常规随车器材、防备装置、“微型消防站人员分工”的各种设施等。

全镇19个村(社区)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执勤备战秩序;

(二)掌握责任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莋战技能,完成各项业务学习、训练和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三)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出动扑救辖区火

灾。服从上级指挥调度参与处置非责任区火灾事故;

(四)检查、维护、保养随车器材,保持随车器材、个人装备唍好无损;

(五)在火场上组织进行火场侦察布置战斗任务,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财产物资的措施;在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後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指挥员命令;

(六)对责任区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七)在执勤战备Φ有权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其它意外情况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八)根据工作情况科学调整队员工作岗位在权限范围内执行请销假制喥,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奖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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