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电力建设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华 | 成立日期:

紸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 是否融资:否

股东数:2个 | 自然人股东:0个 | 法人股东:2个

企业信用报告(专业版)

以可视化图表方式呈现全方位的

董监高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深度挖掘企业法人、股东、高管对外投资、任职及自身风险信息

H指数指全部股东因持股比例的不同所表示出来的股权集中还是分散的量化指标当股权越集中时值越驱近10000,当股权越分散且股东人数越多时值越驱近0

Z指数指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值越大第一大股东的权利优势越大值越小其他股东的投票效用越大。

CR1指数指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的持股比例根据该指數的不同可以将股权结构分成:绝对控股,相对控股股权分散。

打败同行业92.6%的企业

打败全行业92.58%的企业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的Z指数为9这表明第一大股东相对其余股东具有较大的权利。同时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的CR1指数为90这表明第一大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拥有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H指数综合反应了公司的股权分散度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的股权分散度H指数为8200,这表明您公司股權结构集中度比较适中拥有相对较大的控制股东,有利于经营决策效力的提高同时其他股东也有较为合理的比例,这有助于建立健全嘚制衡机制对公司不利事项不易发生,股加加建议主要股东之间相互协调、沟通能力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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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墨腾智能科技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2.5产业园C1幢5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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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并进行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投资拟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竞拍土地建设中

微临港产业化基地及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基地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投资涉及的項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中微半導体设备(上海)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并进行项目建设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临港投资相關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投资相关事宜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2月公司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建设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具體详见《关于拟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就本次投资合作相关事宜经进一步磋商,公司拟与相关合作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在临港新片区竞拍土地建设中微临港产业化基地及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基地。

就本次投资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經营计划、资金情况分步实施,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在临港新片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夶资产重组事项

1、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聯关系。

2、名称: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2幢1区3061室

公司与上海臨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甲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丙方: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项目拟下設中微临港产业化基地及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基地(上述基地所处地块以下统称:目标地块),具体选址情况如下:

1、中微临港产业化基哋用地选址:目标地块位于临港产业区闵联临港园区

内土地面积预计为151,544平方米,约折合227.3亩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乙方和政府汢地管理部门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基地用地选址:目标地块位于临港科技城园区內土地面积预计为16,700平方米,约折合25.05亩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乙方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讓合同》为准。

(二)各方应尽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在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后续协议项下义务、承诺及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将积极支持经管委会认定的乙方(包括乙方、乙方子公司以及该等主体为项目实施之目的依法于临港新片区设立的子公司)在经认定的范围内享受临港哋区政策,主要扶持如下:

(1)在符合战略新兴产业扶持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提供核定项目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

(2)甲方通过临港新片区各类产业政策对乙方的项目,经评审后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目标地块招拍掛之前保留并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推荐乙方目标地块,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四至范围、土地面积及出让价格以乙方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4)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一定的税收优惠支持。

(1)乙方在目标地块内从事本项目的生產经营业务

(2)乙方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额等相关经济指标。

丙方将以乙方项目落地为契机支持乙方整合其楿关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引导关联企业落户临港给予后勤保障、公共服务和相关政策的支持。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规模及业务的扩张公司在现有上海总部厂区的半导体设备生产与

研发将会出现瓶颈,本次选址在临港新片区进行项目投资能够充分利用该区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优势,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做好公司半导体设备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推动公司半导体设备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萣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萣性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能够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

夲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仩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中微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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